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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路收费“通病”在于监管失控
www.fjnet.cn 2011-06-02 07:55  马红漫 来源:华商报    我来说两句

越来越多的案例表明,高速公路收费的的确确就是一笔糊涂账。据报道,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两年前已实施单程征收过路费,但多数车主却并不知情,回程又多交人民币10元。据估计,一天中车主多交的返程费高达15万元。有律师认为,收费站未尽到提醒义务,应该退回这笔“不当得利”。

围绕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的争议,是当下高速道路缴费标准模糊问题的一个缩影。道路通行费用关乎过往车辆的运输成本,并随着各种交易行为扩散至经济生活的各个角落,故而应将其纳入到公开透明的定价体系之中。其间,民众应当拥有充分的知情权和话语权。唯有如此,高速公路才不会沦为个别部门的收费工具,并更加有效地服务经济发展。

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成为众矢之的的重要原因,是因其征费不透明而让过往车辆花了“冤枉钱”。据报道,很多车主认为,在回程路上重复缴费时并未得到工作人员的明确告知。该收费站人士称,单向收费已经在告示牌和收费单据背面列明。然而,通过安装在过了缴费站后50米处设立的告示牌,以及夹杂在各种条例间的单向收费行文,着实难以看到告知的诚意。试问有多少司机能停车仔细阅读单据背后的告知书?即便司机拥有慧眼看到了告示牌上的单向收费提示,谁又能掉头回去讨要多缴纳的10元钱?

高速公路收费与定价不透明的现象已是一项“通病”。随着国内高速公路大规模投入运营,当初“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收费目标基本实现,并应向“收费养护”转变。但遗憾的是,高速公路收费过多、过频的现象仍大量存在,甚至倒逼运输企业增加了偷逃缴费的冲动。以1993年9月建成通车的首都机场高速公路为例,其总投资为11.65亿元,并在收费三年多后由政府收贷路转为经营性公路,重新批准收费30年。审计数据显示,至2005年底,该高速公路已收费32亿元,估算到收费期满的2026年底,还能收费90亿元。从这些数据中我们不难看出,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金额早已超出当初的建设成本,并且以经营为名的收费标准与收费还贷时期并无太大差别。这种由行政部门单方面决定的高速公路收费标准,缺失了民意彰显,不仅难以服众,而且也加重了地方财政贪恋“无本之利”的嫌疑。就此而言,类似首都机场高速公路收费问题,绝非仅仅是单向收费未告知一项,而是从根本上清理乱收费的问题。其中的真相或许是,这些高速公路不仅不应该收费,反而应该向公众退还滥收的费用。

曾有统计显示,中国各种过路过桥费已高达运输企业成本的1/3。高企的物流成本在层层加码到商品终端售价之中后,消费者不得不为此承受高物价之痛。恰因此,设定一套科学合理的收费标准,将有助于提高高速公路的使用效率。对于收费标准何时应该下降、如何下降、下降幅度是多少等关键话题,则需要在广纳民意之后给予制度化核定,包括高速公路投资总额、里程长度、贷款期限、维护成本、服务质量水平、社会承受能力等诸多因素均应得到综合考量。其中信息公开透明则是最重要的因素。因此笔者建议,应该立即对全国所有收费高速公路做一次彻底梳理,全面公布公路投资与回报情况。如果回报已经覆盖了投资支出,则应该立即停止收费行为,转而以养护费替代通行费,大幅度降低收费标准,返还福利给公众和市场。

北京首都机场高速公路长期重复收费、“秘而不宣”,正是监管制度疏漏纵容的结果,而继续纵容的结果就是市场更加严峻的管制失控。(马红漫 经济学博士)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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