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两会”上,诸多代表、委员提出一系列科技评奖中存在的问题:科研项目鉴定不规范、许多评奖存在不正常操作、各级科技进步奖“太多、太滥”以至于科研人员无心做费力不讨好的基础研究。
归总起来,目前的科技评奖,已异化为“公关评奖”、“包装报奖”以及“政绩造奖”。所谓“公关评奖”,据媒体报道,清华大学教授、全国政协委员邢新会常应邀担任科研基金项目评委。有时他在得知自己任评审专家当天,就接到各种“沟通电话”。常有参评人前来恭恭敬敬地请他“指教”,带来的材料里常夹着“东西”。
所谓“包装报奖”,在前不久科技部取消的一项国家科学技术进步奖二等奖中,体现得淋漓尽致。举报人反映,“(获奖材料)说2001年的纯效益是255万元,2003年的纯效益1470万元。然而我们在西安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档案室所查到泰德压缩机公司(专门为该技术成果成立的企业)的年检报告称,2001年亏损148万元,2002年亏损307.8万元,2003年亏损384万元。”这么明显的造假,评奖机构却未严肃核查。事实上,“包装”、“运作”报奖早已不是新闻,甚至有的项目还未取得成果,根本没有产业化,就被描述为取得多大经济效益,然后抱回大奖。
所谓“政绩造奖”,是指科技进步奖项于研究人员及团队、所在大学和科研机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成果设立方,都是一件“大好事”。对科研人员和团队,可由此获得晋升资本,获得新课题、新项目的砝码;对大学和科研机构的领导,科技奖项无疑是重要业绩,有利于提高学校“江湖地位”;对大学和科研机构的上级主管部门,这也是拿得出手的政绩,如教育系统就常用高校获奖项目占总授奖项目比例,体现高等院校“科研实力”。同样,如果科技管理部门在管辖范围内有很多项目获奖,也可作为其管理突出的成效展示。很显然,报奖、授奖、瓜分学术资源已形成一条利益链。而有关部门也就对包装、运作、公关视而不见,甚至主动参与其中。
科技奖励的初衷是好的,是希望引导科研人员潜心研究以促进科研质量提高,但实际操作中,由于存在种种暗箱操作的空间,反而加重了学术研究的急功近利,个别还演变成学术腐败和学术不端。因此,减少甚至取消科技奖励,近年来成为科技界、学术界有识之士的呼声。但在“政绩造奖”的利益链条下,这种声音很难被有关行政部门听进去。
其实,由政府部门组织科技成果的评奖,本身就违背学术管理基本规律。取消各类政府科技评奖,实质是让学术评价回归学术本位,打破利益共同体,形成学术共同体。在我国去年先后颁发的《教育规划纲要》和《人才发展纲要》中,都已鲜明提出行政评价退出,让位于专业评价和学术评价的教育管理改革、人才评价改革。这方面,政府行政部门应有实际作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