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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信任政府的前提是政府信任人民
www.fjnet.cn 2011-01-26 09:47  宋惠昌 来源:新闻晨报    我来说两句

当然,应该承认一个事实,随着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政府信息的公开程度越来越高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8年正式实施,近几年,党政机关建立了新闻发言人制度,这些措施有力地推动了这个民主进程。但是,在一些地方政府那里,与人民没有真正“当家作主”这个问题相联系的是,人民群众实际上还没有成为享用政府信息的主人。在这方面,严重的问题在于,有的地方政府公然违背中央决定,千方百计地对社会封锁消息,或者是用一些低劣的“外交辞令”,来愚弄社会舆论。然而在当今信息发达时代,这样的欺骗手段,是维持不了多久的,所以,真相一旦披露,社会公众的愤怒,就可想而知了。

在民主政治中,人民群众能够掌握和享有必要的政府信息,这是政府取得社会信任的基础。而在这个过程中,一个关键,是人民群众必须成为运用信息的主体。事实证明,社会公众对政府的信任,实质上是对自己所作判断真实性的确信。因此,他们有权利以合法方式,从各种不同渠道取得信息,对事件的性质作出独立自主的判断。但是,由于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意识水平低,某些地方政府习惯于把自己看作是信息的唯一发布机关,想方设法维持一种单一的信息渠道。实际上,对信息的这种“垄断”作法,主观动机可能是为了“统一思想”、“保住自己的威信”,但是,在政治文明日益发展的当代社会,这种不明智的行为,往往是适得其反的。

社会信任不是单向的,而是互相的。人民信任政府,一个前提是政府要信任人民。我们的政府机关真正想取得社会的信任吗?那就要使政府真正成为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机关,努力建设起一种开放的多元的信息环境,表明自己是真心实意相信人民群众的。我们应该有这样的信心:一个坦诚地向社会敞开心扉的政府,是终究会得到社会信任的。

(转载自1月24日 《学习时报》,标题有改动)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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