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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是城市建设的最基本要求
www.fjnet.cn 2010-11-29 16:32  郭杨阳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泉州市区西街与新华北路交界处附近路面出现塌陷,路面上的水泥板塌陷,断裂成两三段。水泥路下面的泥沙已被掏空,呈现出一个长方形的坑。(《泉州晚报》11月28日)还好,没有发生什么事故。而且,损毁路段也得到了及时的抢修。但是,问题却实实在在地暴露在了大家面前。

根据市市政工程管理处张主任的介绍,造成此次路面损毁的原因有两个方面:其一,内在因素:该路段地下是采用早期的河流(即污水和雨水管合一)边沟,边沟水有渗透,对地下的泥沙有冲刷,导致路面下存在一定的掏空;其二,外在因素:大型车辆太重,导致路面发生塌陷。

但是,笔者以为这个说法不能掩盖城市建设规划的缺陷。既然是早期河流,存在渗透,当初规划选址的时候,为什么还要选择此处作为路段地基?同时,既然大型车辆能够从此处通行,那就说明当初的设计是考虑到大型车辆的重量的,即使不是当初规划、设计时的问题,也是后期工程验收时不够严密,没有达到大型车辆通行的标准。

“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不仅指城市的现代化设计让大家的物质生活更加便捷、时尚,更指城市的文化气息——美丽的文化景观、全面的人文关怀使公众精神愉悦。如果连最起码的出行安全都保证不了,那不仅不是“让生活更美好”,而是城市建设部门的失职、是对城市建设宗旨的背离。

城市建设不为日后安全埋下隐患是市政建设的基础。问题既已出现,修复是当务之急,而如何在日后的规划建设中保证安全,更是是职责所在。

责任编辑: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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