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抗潜规则无需低俗裸体秀
www.fjnet.cn 2010-11-15 16:23 何勇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11月10日,成都一女子在选秀活动现场迅速脱光,淡定地以全裸姿态正对台下观众。该女子自称曾多次遭遇潜规则要求,都被她拒绝了,这次全裸行为是为对抗潜规则。网友质疑其说到底是为博出名。目前这种选秀活动也因为此次意外而暂停。(《河南商报》11月12日)
当下不少人借脱光、裸体出名,甚至已经形成了“一脱成名”的出名模式,纵然脱衣的目的确实是为了对抗潜规则,但是被打上为了博出名而脱衣的烙印,被人误认为是为了出名,而非对抗潜规则也不奇怪,况且事实上该女人确实因为脱衣而出名、而成名。
退一步说,即使脱衣举动确实是为了对抗潜规则,而不是为了博出名,但是用不着靠低俗的裸体秀来对抗潜规则。
在大庭广众之下脱衣,上演裸体秀,实际上不仅是一种低俗行为,而且已经涉嫌违法,触犯了《治安管理处罚法》,《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文规定:“在公共场所故意裸露身体,情节恶劣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从这个角度说,不管上演裸体秀的目的是什么,公安部门都应当依法给予处理。
再者,一方面当下人体模特界的潜规则已经在众多的丑闻、“艳照门”事件中世人皆知,已经用不着再宣告潜规则的存在,因为宣告与不宣告的结果一样,世人都知道存在潜规则。另一方面在人人掌握话语权的时代里,要对抗潜规则,完全可以通过网络发帖子、发博文、召开新闻发布会等发布公告的形式对抗,即使影响力不大,但同样可以表明自己对抗潜规则的明态度,完全用不着脱衣秀、裸体表演,况且在裸体表演中也没大声宣称对抗潜规则,而是一语不发,更多是像把自己的裸体展示给别人。
人体模特对抗潜规则的精神显然难能可贵,但是对抗要选择正确、合理的方式,而不是选择非法、低俗的途径,这样做只能让人误认为带有浓厚的潜在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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