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教育部日前发文,决定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2010年秋季学期起,中央与地方共同设立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普通高中在校生中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1500元。(9月26日 )
以政府财政为主导的资助贫困高中生,这是我国义务教育的“向前延伸”,也是实施科教兴国和人才强国战略的“重大突进”。这其间,好事办好,最为关键的是“选准资助对象”。
“谁最应该得到资助”?从国家的层面,资助面东部地区为10%、中部地区为20%、西部地区为30%。而最终落实到每一所学校来说,谁又最应该分别进入这10%、20%、30%的圈子呢?具体说来,当念好“自、核、晒”这“三字经”。
所谓“自”,坚持自我申报的原则。有的人家虽然经济上较为困难,但觉得还有更困难的人家而主动放弃政府资助,那是高尚的;但作为政府,作为学校,一定要将“国家资助贫困高中生”这一政策文本原原本本地送到每一位高中生手中,由他们与家长商定之后自行决定申报与否。
所谓“核”,即对申请贫困资助的资格要进行核查。譬如,一所高中,1000名高中生,确定200名为资助对象,相关方面必须对所有提出申请的同学家庭人均收入前去当地进行一一核查,最终确定最为贫困的200名学生入选资助圈。
所谓“晒”,也即将被资助对象向社会公开,谨防有人弄虚作假。这其间,资助对象初步确定之后,除了“网上公开”之外,起码还得在学校和学生父母居住地张榜,公开受助对象的名单,公开资助“人均收入”的上限,以便社会监督。
资助贫困高中生,这次两部文件强调,在确定资助面时适当向农村地区、贫困地区和民族地区倾斜。但现在还有一个问题,目前我国进城农民工近2亿,随迁子女多达1400万,其中有数百万为高中生,这些高中生中的资助工作,到底是落在“老家”还是“打工地区”?这个问题有必要拿出来“讨论讨论”征求意见后再作定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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