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达国家如何让灰色收入无所遁形
www.fjnet.cn 2010-09-07 09:20 半月谈 来源:半月谈
我来说两句
在许多发达国家,根本没有“灰色收入”这一概念。那么外国是否存在类似问题,又如何应对呢?
国外是否存在灰色收入的情况?
“灰色收入”的最大特征就是介于“黑与白”、“善与恶”之间,收入界限的模糊造成国民经济管理调节的困难,而法律规范的缺失造成“灰色收入”失去约束。此外,“灰色收入”和“黑色收入”之间也常常彼此渗透和互相转换。表面看来,法律在其间失去了作用。
其实,西方国家的市场经济制度经过100多年的发展和完善,以明晰的产权为基础的各种市场法规几乎可以覆盖所有市场交易行为。在当代西方国家中个人所取得的收入,要么合法,要么非法,所谓“灰色收入”的生存空间很小。
国外一般不提灰色收入这一说法,这是具有我们中国特色的。因为国外什么都要纳税,而高税收就能保证高福利。老百姓也非常理解高税收——高福利就是从高税收中来的。所以外国人纳税意识很强,因为税和他们有着密切的联系。比如在加拿大、意大利和西班牙,所有居民的收入都在税务部门有登记,如果瞒报被查出都是要判刑的。
因此通过制定超前、统一而又具有可操作性的法律和政策法规并以此来强化对“灰色收入”的约束,是治理“灰色收入”的制度保证。而我国在这一方面做得还不是很到位,所以灰色收入相对较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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