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不少的地方教育部门借着“教育改制”的外衣,转而把公办学校改成民办学校,然后按民办学校的标准收费,从而达到敛财目的。据报道,四川省遂宁市两所硬件设施和教学质量最好的老牌名校---遂宁中学和遂宁二中的实验学校,均被遂宁竟成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收购,而收购两所学校的竟成教育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是遂宁市教育局局长张永福,总经理则为遂宁二中校长许玉权。
教育局长任公司董事长,校长变成总经理,这是一所什么民办学校?成立一个企业,然后国家给你设备、场地,还给你工资,连教师工资也是财政出,这样的民办,人人都能办!你会不会干?
对于当地教育部门来说,改制是为了什么,我们不清楚,但有一点可以肯定完成改制后,学校就“参照民办学校运行”了,其中最明显的一条就是收费与民办学校“接轨”了,学费开始大涨。据遂宁二中实验学校门口张贴的《2010年三年制初中新生报名须知》显示,三年制初中学生每一年的学费标准为“4500元人民币”,这样算来一个初中读下来就要数万元的费用。
剥茧抽丝不难看出,这起案件是个典型的变相收费。说白了就把学费换了一种称呼。2009年,教育部等7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规范教育收费进一步治理教育乱收费工作的实施意见》要求:“全面完成义务教育阶段改制学校清理规范工作”。如今,义务教育不能收费,有些行政部门就挖空心思改成民办。
至于改制手法可谓是闪转腾挪、瞒天过海,无奇不有。而改为“民办”后的高额收益回报,却只有那些有“特权”的人才能享受的,普通老百姓基本不沾边。因为虽然学校是高收费,但相关单位的领导是可以免交的,又能享受好的教学资源,于是就“一路绿灯”了。
其实,这种事情并非个别现象,遂宁市的案例仅仅是冰山一角,在全国恐怕这并不是个孤立现象。许多地方都打着教育改革的名义,把一些传统名校 “民办”了,并被美其名曰:“教育体制改革的成功典范”。这是实足的侵吞国有资产,践踏国家的法律。而那些决策者、推行者非但未追究其失误责任,反而在和谐的幌子下逍遥自在。对于这样的官员我认为有必要来个了断,既然他爱办企业,就应该让他放弃现职,不要亦官亦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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