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月起,我省三级医院就要试点112种病按“临床路径”治疗。所谓临床路径,就是建立一套标准化治疗程序,做什么检查、什么时候手术、术后用什么药,都规定得清清楚楚,让患者在最短时间内获得最科学合理的治疗。

卫生部门试点“临床路径”,是希望通过加强自身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护理行为,缓解老百姓看病贵难题。这种做法可谓用心良苦,但“临床路径”好处能否落到百姓头上呢?国外“临床路径”开始于上世纪80年代,由于医疗保险付费方式改变而催生出“临床路径”。比如美国人参加医保,看病住院,医保公司付钱。为看住医保钱,减少开支,医保公司通过测算制定每种病的价格天花板,比如切除阑尾,医保只能给医院这么多钱,怎么花,医院看着办。这意味着住院费超过医保限价,医院得自己贴;反过来,住院费低于医保限价,医院挣了。在医保公司和医院的博弈中,患者受益了。

反观我们,“临床路径”只是卫生部门、医院的独角戏。医院为患者省钱了,谁来奖励医院?没有奖励,医院的内动力从何而来?愚认为,我们的“临床路径”也应该得到医保部门支持,与医保对接,搞奖惩机制,否则“临床路径”一条腿走路,必然行之不远。百姓在医院跛足而行的探索中,可能无所适从。(来源:海峡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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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样是年轻小伙子患上急性阑尾炎 ,有的住院7天,花费5000多元;有的住院4天,只需花费2000多元。同一种病,到了不同的医生手上,有不同的治疗方法。今后,这种现象将有所改变。近日,福建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的通知》,要求全省三级医院6月1日起启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今后112种病,病人住院后,怎么检查、用什么药、术后几天出院都必须“按标准”。专家认为,此举有助于规范医疗行为,“小病大治”将戴上紧箍咒。(5月25日《海峡都市报》)

确实,从理论上来讲,这一“标准流程”治疗应该是“小病大治”的克星了。但实际上呢,虽然不能说是球用没有吧,但所起的作用恐怕也应该是十分有限的。

一方面,医院没有实施的积极性。据介绍,卫生部在全国试点“按标准看病”,是希望通过加强自身内部管理,规范医疗护理行为,缓解老百姓看病贵。但老百姓看病贵缓解了,医院的收费也就随之而减少了,那么,医院能有多少“自己和自己过不去”的积极性呢?

另一方面,医院有足够的规避办法。据介绍,福建省试点医院可以在112个病种临床路径中,选择若干病种开展试点工作。其中三级综合性医院每家至少选择5个专业10个病种实施临床路径管理。但这绝不等于说,凡是相应病种的病人来了就都要采取“标准流程”对其治疗,而是鼓励患者自愿选择。但为了医生和医院的利益,医生们是有着足够的办法让患者“主动不选择”“标准流程”治疗的,比方,用药不一样;比较痛苦;医生水平不一样等等,反正吓唬患者的办法有的是。而只要去医院了,除了确实没钱外,有多少人敢不听医生的呢?

而且需要注意的是,就算是进入了“标准流程”治疗程序,医生也是有可能让患者“主动退出”的。人家说了,即使进入“路径”的病人,如果在治疗中出现变异,如出现并发症,可能就要退出路径。而这不成了自己和自己过不去了吗?

其实,这个“标准流程”治疗不可能受到什么效果和剖腹产率居高不下基本上就是一回事。今年2月,世界卫生组织公布的一份调查报告引起国内媒体和公众的普遍关注。该报告称,中国在2007年10月至2008年5月间的剖腹产率高达46%,为世界第一。而世界卫生组织对剖腹产率设置的警戒线是15%。而尽管说目前也有不少孕妇主动选择剖腹产了,但那也不过是医院多年来不停的“灌迷魂汤”的结果而已。而有报道说,在厦门市三级医院分娩,自然分娩花费约2000元,剖腹产为五六千元。所以,原因不言自明。

所以,如果没有一套行之可行的以调动医院主动实行“标准流程”治疗积极性的奖惩办法的话,实行所谓的“标准流程”治疗十有八九将是一个逗你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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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省卫生厅下发《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的通知》,要求全省三级医院6月1日起启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今后112种病,病人住院后,怎么检查、用什么药、术后几天出院都必须“按标准”。我省医疗专家认为,此举有助于规范医疗行为,“小病大治”将戴上紧箍咒。 (5月25日 海峡都市报)

省卫生厅颁发的这个通知,对广大老百姓来说无疑是一大喜讯。病人根据“标准”进行治疗,从患者角度来说,整个看病过程更加制度化、透明化。而从医生角度上来说,这一“标准”的试行也间接要求了医生们必须更加专注于医学研究和治疗诊断,提高医疗专业水平,才能准确无误地判断患者病情轻重,并正确选用“标准”。因此,“按标治疗”在促进医疗规范、防止“小病大治”的同时,也给医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这一试行的确值得称赞。

然而,在高兴的同时,我们也不得不意识到“按标治疗”的任重道远。由于患病个体之间的区别及患者对自身病情缺乏专业认知,患者无法自行判定是否适用于“标准”,这会使一些缺乏动力的医生不爱使用甚至故意不使用临床路径。因此,我们需要有相应的规范来保障“按标治疗”的有效施行,防止医生因私废公。此外,“按标治疗”尚处于试行阶段,目前只在三级医院试行,尽快收集试行数据、分析试行成果、总结推广到一、二级医院将是当务之急。最后,正如湖南长沙那位买了213元一瓶芦笋片的韩女士一样,我们还面临的无厘头高药价,也需要有更好的关注和解决。

套用一句老话,道路是曲折的,前途是光明的。无论如何,福建卫生厅在临床试点上迈出的一小步,是让人欣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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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省卫生厅下发 《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的通知》,要求全省三级医院6月1日起启动临床路径管理试点。今后112种病,病人住院后,怎么检查、用什么药、术后几天出院都必须 “按标准”。我省医疗专家认为,此举有助于规范医疗行为,“小病大治”将戴上紧箍咒。(5月25日《海峡都市报》)

个别无良医生为谋求不当利益,做出了一些有失医德的行为,多年来深受民众的诟病。在这样的背景下,省卫生厅下发了112种病按“标准化流程”治疗的通知。

需要上级部门下发通知来规范 “治病流程”,可以看出目前治病方法和手段的“混乱”,已到了“惊动上级”的严重程度。“对症下药”这一朴素而真理的医疗理念,是否与我们渐行渐远?金钱之下,几无净土,道德如水侵的土坝,时见塌方滑坡。这是人类社会最大的悲哀。

“小病大治”多年来“涛声依旧”,希望这次整顿,是它的“梦醒时分”。(来源:海峡导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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