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日上午,广安岳池县菜农杨仕文,无照驾驶摩托车,拉着135公斤新鲜四季豆,准备上街去卖。在经过恐龙乡场镇时,杨仕文被恐龙派出所民警挡获。因无证驾驶,杨仕文当即被处以行政拘留3日。然而,135公斤的新鲜四季豆咋办?征得杨仕文同意后,当天下午,恐龙派出所3名民警,用警车把四季豆拉到县城北门外蔬菜市场,由民警帮忙叫卖、售完。21日上午,民警把卖菜所得的324元全部交给正在岳池拘留所接受处罚的杨仕文。(6月23日《华西都市报》)
人性化执法,当然好。这样的案例、这样的警察,让我们体会到了“严格执法、热情服务”和“立警为公、执法为民”的最高境界。然而,该新闻也暴露了一些方面的问题,我们有必要对“警察叫卖四季豆”新闻进行三重追问。
第一,恐龙派出所民警怎么也上街查无照驾驶了?众所周知,公安派出所是没有交通管理执法权的。按照《人民警察法》第六条公安机关的人民警察按照职责分工的规定,“维护交通安全和交通秩序,处理交通事故”是交通警察的职责。
难道广安岳池县公安局没有建立交警大队及其所属中队吗?如果该县建有独立的交通警察队伍,那么派出所警察为什么还要越权执法?恐龙派出所的警察上路进行交通执法,难道对于无照驾驶违法行为真的只拘留不罚款?
第二,警察凭什么进入蔬菜市场叫卖四季豆?我们知道,无论哪个市场都有一整套准入手续和规章制度。“县城北门外蔬菜市场”好歹也是个正规的市场,摊位的出租和管理起码也有个规范,至少不会是谁想进就进、谁想卖就卖的。
派出所的警察同志给市场缴纳管理费、卫生费和检疫费了吗?别的摊贩要想进入市场,若不缴纳以上规费,门儿都没有。可是他们怎么可以想进就进、想卖就卖,难道就因为他们是警察?而且,警察卖了也就卖了,按市场价尚属于合情合理,为什么要比别人贵五毛?别人卖一块钱一斤,警察居然要卖一块五一斤,还真的有人买,是买菜的居民思想觉悟高,还是因为卖菜的是警察?
第三,警察今日叫卖四季豆,明天会叫卖什么?天下之大,总有一些令人想不到的人和事。今天派出所的警察帮人卖了四季豆,明天会不会帮人卖韭菜,后天会不会为人推销生猛海鲜?“警察叫卖四季豆”之典型不可复制、不可推广,如果碰到了一个违法的将要执行拘留的摊贩,就要身体力行地为之去叫卖、去推销,那么我们的警察还干别的事吗?
从执法效果上考虑是没有错的,错就错在不务正业而起到与初衷截然不同的社会后果。可以想象,经过媒体一传播,恐龙派出所名声大振。今后凡是生意不好做的菜农,都可以无照驾驶摩托车载货经过该派出所,好让警察拘留三日,然后坐等警察送来货款——今天走了个“菜农杨仕文”,明天或许就会来一个“菜农杨仕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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