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不成功,部门利益作祟
自2008年6月1日国家颁布实施“限塑令”至今,已经过了两年,但是,除大型超市外,厦门不少菜市场或小摊点上,不合格超薄塑料袋仍“大行其道”。(《海峡导报》6月7日)
据报道,开小店的王先生称,批发来的塑料袋,成本是每个3-5分钱,一个月至少要400元,也就是说,每月需要大概1万个塑料袋;而有关部门指定的塑料袋,一个要0.2元,一个月需要2000多元。
显然,限塑令不仅涉及小商小贩和众多消费者的经济利益,亦可能牵扯到有关部门的利益。虽然不能根据“有关部门指定的塑料袋”就武断地认为塑料袋指定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肯定在背后达成了某种协议,但从相关部门指定的塑料袋一个就超出小商小贩从非正规渠道批发来的劣质塑料袋的几倍价钱来看,显然让小商小贩和一些消费者感到困惑和难以认同。
不知道这位王姓店主每月能赚起多少纯利润,但如果按照他所说,他每月大概需要1万个塑料袋,而如果又全部改成有关部门指定的环保塑料袋,那么,仅此一项,他每月至少就要多支出1600元,这对一个可能只想赚点生活费的小商小贩来说,无疑是沉重的压力。
当然,笔者如此分析,并非就是鼓励小商小贩继续用不符合环保要求的塑料袋,只是觉得有关部门在指定一种塑料袋时,是不是应该多从小商小贩和消费者的利益角度考虑考虑,甚至是不是应该先摸摸自己的良心。我相信,只要有关部门真正为小商小贩和消费者的利益着想,同时加强监管,推出一种价格更低廉的环保塑料袋,那么,“限塑令”实施2年了,不合格超薄塑料袋仍“大行其道”的尴尬局面一定得到很大程度的改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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