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缺乏科学论证,过去多年来,一些高校的专业数量和招生规模在行政拍脑袋决策下,快速扩张。这导致专业人才培养与社会需求严重失衡,与此同时,专业人才培养质量缺乏保障,没有学校的个性与特色。这已经饱受社会诟病。针对这一问题,去年11月,教育部部长袁贵仁曾在2010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会上提出,要以社会需求为导向,推动新一轮高等教育改革,各类院校都要合理定位,努力形成自己的办学理念和风格,在不同层次、不同领域办出特色、争创一流。
更重要的是,高校兴办专业,决定权在谁的手中?1999年1月1日起施行的《高等教育法》明确规定,“高等学校依法自主设置和调整学科、专业”,也就是说,高校办一个专业,根本不必向行政部门申请,而行政部门也无权审批。但考虑到这部法律未得到有效执行,而且2007年教育部曾发出《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高等学校本科专业备案和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所以放在过去,高校按照教育部的通知申报新专业,也是可以“理解”的。
但今年是“教育改革年”,以及温家宝总理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明确提出启动实施教改《规划纲要》的背景下,教育部门还发出这样的通知,就需要检讨改革思维了。
教育部门可以以《规划纲要》中提出“完善以省级政府为主管理高等教育的体制,合理设置和调整高等学校及学科、专业布局,提高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以及“改变直接管理学校的单一方式,综合应用立法、拨款、规划、信息服务、政策指导和必要的行政措施,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干预”,来表明政府部门可以去审批高校的专业设置,但如果简单地把“调整”理解为“审批”,把规划仍作为单一管理模式,那么,高校的办学自主权仍旧无法落实。由这份通知可见,教育行政部门并没有做好管理方式调整的准备,还想用单一的审批方式,或许想赶在《纲要》推行的当口,再行使一下行政审批的权力?
就高校的专业设置而言,政府部门可以有两方面作为,一是发布充分的信息,包括人才需求信息,以及专业在不同高校开设情况、培养规模信息,此所谓信息服务,高校可据此调整专业设置,受教育者也可据此选择专业;二是对鼓励发展的专业,采取免学费、奖学金模式,高校为获得资助,可根据政府的政策,结合自身情况自主开办相关专业,而学生也会结合国家的政策,选择专业。而逾越这两方面作为,比如要求高校申报、审批哪些高校可以开办,就是越位了。
(作者系21世纪教育研究院副院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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