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自由”与“巧实力”外交
www.fjnet.cn 2010-01-25 19:07 何振华 来源:人民日报
我来说两句
再看看美国的“网络自由”:为了抵制网络色情,美国《儿童互联网保护法》规定所有公共网络资源必须安装色情过滤软件;为了应对威胁,美国国防部专门创建了网络战司令部;在“9·11”事件后,美国出台的《爱国者法》,明确规定警察机关有权搜索公民的电话、电子邮件通讯记录;在美国很多地区,经常播放拉登讲话的“半岛”电视台及其网站是被过滤的,因为它们“伤害美国人民感情”……
可见,任何自由都不意味着可以为所欲为,都需要法律和秩序的规范,这是“网络自由”的基本前提。一边自己严格控制网络,一边却要求他国建立“网络自由乌托邦”,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双重标准。
而现实也表明,这种被拿来到处推销的“网络自由”,只不过是一种外交手段,一个自由的幻象而已。
在互联网时代,国际政治已经从地域空间、外太空扩展到网络空间,国家主权也从领土、领空扩展到“信息边疆”。如何控制网络和信息主权并在网络中保持主导话语权成为各国外交的重要议题。作为互联网发源地和网络应用最发达的国家,选择“网络外交”,美国找到了对它最有利的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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