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新闻发言人不妨改为“网络接待员”
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所谓对新闻发言人实行问责制之说应运而生,很显然这不是一种巧合,而是刻意的选择,其目的无他,就是为了平息公众和网友的不满,在替这些网络新闻发言人糟糕的表现开脱责任,用新闻发言人的话来说就是——因为我们目前还没有实行问责制,所以没有依据追究他们的责任,等有关问责规定正式出台后,我们将严格执行问责制,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绝不含糊。如此这般,网络新闻发言人上岗以来的种种不是不就化为乌有了吗?
其次,这个规定只是出自南京市委、市政府发言人和网络新闻发言人之口,并没有行政效力。我们知道,不论哪级地方党委、政府如果要出台什么新的政策、规定,通常的做法都是先下发一个“红头文件”,然后再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开颁布,有的还得经过当地人大通过,这样出台的新政、新规才具有行政、法律效力,也才能付诸实施。而眼下南京将对新闻发言人实行问责制,只是南京市委、市政府的一个发言人的“口头规定”,根本不能作为南京市委、市政府的规定。据说,南京对新闻发言人的问责规定还在酝酿之中,何时出台还是个未知数。真不知道这个发言人这么急切、高调发布这个“新闻”是何用意,是做秀,还是安抚公众和网友?或许二者兼而有之?
第三,由于新闻发言人的特殊性,问责极易流于形式及制造“冤假错案”,令其蒙受不白之冤。众所周知,新闻发言人承担的责任仅仅是发布新闻和回答记者的提问,请问怎么追究他们的责任?难道叫他们承担本部门、本单位不作为的责任?很显然,这是张冠李戴,叫人丈二和尚摸不着头脑,有点莫名其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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