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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企新闻发言人不能因“辟谣”而设
www.fjnet.cn 2009-09-03 08:57 来源:燕赵晚报 我来说两句
  近期不少央企负面新闻缠身,引起了国资委的关注。日前,国资委副主任黄丹华表示,国资委将适时出台有关文件,指导央企加强和改进新闻发布制度建设工作,包括设立新闻发言人以及相应的新闻发布机构,以引导舆论,为国企改革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9月1日《北京晨报》)

  从这段话里,我们多少能窥见一点“央企将设新闻发言人”的背后玄机。新闻发言人或许确是被各类央企“负面新闻”倒逼而出的,但这不表明国资委或央企体悟到了主动进行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而似乎只是打算在原有不甚透明的信息幕布后,新推出一个新闻发言人而已。

  而该发言人的工作就是,当媒体爆出央企丑闻后,立即展开“舆论引导”和正面宣传工作,为央企涂脂抹粉,祛污增白,尽量消除丑闻带来的负面效应。但这恰恰是缘木求鱼、本末倒置之举。本来企业设新闻发言人,应致力于营造公开透明的信息环境,增进与公众的交流沟通,达到良性互动,而非将“披露信息”的使命,替换为封锁负面消息的“舆论引导”,或事后灭火式的紧急辟谣。

  “躲猫猫”事件后,云南省发起建立网络发言人制度,旨在通过政府部门实名回帖,及时化解网络舆情事件。单纯的网络事件并不存在,许多网络事件轰动的原因,在于政府信息发布的迟滞缺位。如果不检讨公权运作的积弊,网络发言人制度也只是为网络引来一双控制的大手。若只是将现实中的打太极搬到网上,则这种空虚的形式感,只会耗尽公众的信心。

  化解网络舆情需要求解现实问题。同理,央企的各种丑闻也都是内伤所致,外敷未必能治本。不管是中化方兴天价拿地、中石油的“团购门”,还是中石化的“吊灯门”、中海油等多家国企的“受贿门”,事实上这并非公共舆论的非理性起哄,因为调查发现,很多此类新闻的“负面性”都指向了涉事企业自身。

  这时,国资委本不该简单指责这些企业“宣传意识不强,突发事件的新闻处置水平不高”。因为国资委郑重其事推出的这个定调为“引导舆论”的央企新闻发言人,现实疗效估计也不容高估。因为这就像庸医的“锯箭疗法”,即便截掉了体外的箭杆,带有毒素的箭头还是会在体内发作。

  假如不将“丑闻”中央企的内毒彻底祛除,不致力于推动央企信息公开,让包括企业的运营成本,利益构成,以及高管薪酬,员工福利等成为公众可方便查阅的信息,那么就很难让涉事的央企“自证清白”。你越是“引导”,舆论只会越反感。(李晓亮)

(责编:李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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