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房不能仅在于有房住
www.fjnet.cn 2009-09-15 李建华 来源: 汉网-长江日报 我来说两句

“有新房子谁不愿意住?但搬那么远开销会增加一倍,还有十几万元贷款要还,每天愁得觉都睡不着。”就在广州保障性住房户主转租事件以违规户被责令退房告一段落后,有违规户道出这番心声。《广州日报》记者调查发现,高昂的生活成本正成为部分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户主在月供、月租之外不能承受之重,这也是部分家庭试图出租转租的潜在诱因。

同广州一样,许多城市将包括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在内的保障性住房大多建在城市的偏远地区,交通的不便,配套生活设施的缺乏使得保障房小区生活成本高昂,不少保障房户主因此深为焦虑,有些人不得不弃购和出租。从这种状况,我们可以看到,由于不少地方在建设保障房时只注意给住房困难群体提供住房,而忽略其他方面的需求,造成了保障功能不彰,并带来其他问题,我们应当认识到,建设,而应当关照困难群体更多的必要诉求。

同其他社会保障制度相同,住房保障制度是基于这样一个原则设立的,即国民在经济困难时有获得基本生活所需的权利,而国家有提供基本生活保障的责任。基本生活保障是这里的关键词。一些居民住进保障房后,由于地处偏僻生活成本高昂,只能靠节衣缩食来过活,甚至如报道中一位廉租房户主所言,每餐只能吃“豉油捞饭”,而且每天愁得觉都睡不着,这样的保障房到底还有多大保障基本生活的意义?

保障房小区地处偏远,不仅让保障房住户生活成本高昂难以承受,而且谋生也变得更加困难。我们知道,在人口密集的城区,商业发达,居民生活需求繁多,因此,只要不怕辛苦会有很多谋生的手段和机会,而在偏远地区人口稀少,谋生的机会就极为稀缺。另外,保障房小区医疗、教育等配套设施相对落后,不仅影响到这些居民现在的发展,还将制约到他们下一代的发展,从而失去走出贫困的机会。

保障房小区居民从城区搬到城郊,除了经济上的问题,心理上也可能有失落和困扰。比如,他们会有穷人只能住在郊区的阴影;来到城郊以后,由于交通不便以往的社交圈子几乎处于隔离状态,一位廉租房户主就表示,平日根本不敢去市区,遇到要走亲戚的场合,晚上10时过后从市区回家试过转车三次才到达目的地。

因此,保障房的建设在规划上不能仅仅满足于提供保障性住房,还要考虑到保障房对象生活便利、就业与发展、社会交往等问题,这也是他们的基本生活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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