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
专题> 2014泉州群众路线> 基层风采
> 正文
揭开神秘面纱 惠安县检察院召开首次公开审查逮捕会
东南网(通讯员 王琳)为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更多地接地气、倾听民声,保障犯罪嫌疑人和其他刑事诉讼参与人的合法权益,提高检察工作透明度,提升执法公信力。惠安县检察院在办理审查逮捕案件程序上,逐步探索建立逮捕案件公开审查制度。3月10日,该院就一起故意伤害案举行了一场特殊的公开会。会上,检方认真倾听被害人家属、犯罪嫌疑人家属及警方的辩论阐述,并邀请镇司法所领导、县人大代表、村干部参与讨论,对是否逮捕犯罪嫌疑人进行公开审查。 由于该案系邻里琐事引发的轻伤害案件,符合刑事和解条件,召开此次公开会前,该院主动对此案进行调解,最终在司法所的主持下,当事双方同意和解并最终达成协议:由嫌疑人张某一方给予被害人曾某4万多元赔偿金,双方握手言和。公开会上,办案检察官汇报了案件具体办理情况,公安机关侦查员阐述提请批准逮捕的理由和依据,被害人曾某的亲属发表谅解意愿及对是否要求逮捕犯罪嫌疑人说明理由;嫌疑人张某的家属陈述自己的意见;与会人员分别发表了各自意见。 公开会结束后,该院在已查明案件事实和证据的基础上,结合公开审查意见,对该案犯罪嫌疑人张某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 通过公开审查逮捕案件,检察机关在主动兼听、权衡各方意见的基础上,把作出批准逮捕或不批准逮捕决定的过程公开化,使司法正义以看得见、信得过的方式得以实现。此外,在审查逮捕中引入调解机制,还能最大限度的维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使犯罪人更好的矫正犯罪行为,有效化解矛盾,对构建和谐社会有着更为重要的现实意义。 |
相关新闻
- 2014-03-11问题集中“亮剑” 德化打造“驻进帮”升级版
- 2014-03-11康黎英:社区居民的“好管家”
- 2014-03-11解读最高检报告:信访改革与打击“外逃”提上日程
- 2014-03-10永春县召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
- 2014-03-10台商投资区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
相关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