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不少门店做特价活动,吸引消费者前来购车。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国家消防救援局联合发布公告,将加强电动自行车产品准入有关要求及行业规范管理。今年11月1日起,修订后的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电动自行车不得生产、销售。电动自行车新规实施对商家和消费者有什么影响?记者走访市场发现,部分销售门店开始降价促销,有的车型降幅达上千元。 门店部分车型特价卖 受到不少消费者青睐 昨日下午,记者来到市区津淮街,在一家电动自行车门店内,记者看到,店内正在做促销活动,一款电动车原价4599元,现价3999元。店里的销售人员告诉记者,由于11月1日要实行新规,为了清库存,门店一些车型正在做特价处理。“11月1日前买的可以照常上牌,但由于最近上牌车辆较多,上牌速度较慢,消费者要等一段时间。”该销售人员说。 在市区温陵路某品牌电动自行车专卖店内,一些车型也在做特价活动。店老板陈先生告诉记者,这几个月,对于一些不符合新标准的旧款车型,店里陆续在做活动清库存,目前仍有一些库存没清完。“这些旧标准电动车虽不具有新的有效认证证书,但质量还是过关的,消费者不需要担心,而且在11月1日前购买是可以照常上牌的。”陈先生说。 市民李先生正在门店内挑选心仪的车型,他看中了一款特价车。“之前就想买这款,但感觉价格偏高,就没有买。如今商家有活动,加上以旧换新补贴,一辆车便宜了好几百元,感觉挺实惠的。”李先生说。 随后,记者又走访的市区多家电动自行车门店,情况基本相似,大部分门店有特价活动,有的车型降价上千元。 销售商抓紧清理库存 买车要查看3C认证证书 一位电动车经销商告诉记者,从年初开始,他们就已着手应对新规的实施,店里的大部分车型符合“新国标”,但也积压着一些旧款车型。“最近刚好有以旧换新的补贴政策,旧款车型也在做活动,不少市民趁降价入手。” 许多市民担心上牌事宜,这方面新规中有明确规定:2024年11月1日起,对2024年10月31日前销售的、因未完成认证变更而暂停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可办理登记上牌;对2024年11月1日后销售的、不具有有效认证证书的电动自行车不予办理登记上牌。 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电动车加强管理后,要求电动车必须上牌才能上路,而上牌的前提是电动车必须要有公告目录,如果车辆没有目录,就无法进入车管所的后台进行注册登记,到时候会影响上牌。虽然说当前的电动车“新国标”正在重新修订中,而且与目前实施的标准有较大的差别,不过到目前为止,新修订的国标标准还没有实施,所以现在购买的电动车只要符合当前的标准即可。该业内人士提醒,11月1日以后购买电动车,一定要查看电动车的3C认证证书,查看证书上是否为更新后的车型,如果3C认证证书没有更新,那么这种车型尽量不要购买,因为不一定符合11月1日实施的3个强制性标准。 “以旧换新”补贴更实惠 记者了解到,11月上牌规则调整的同时,国家还推出了电动车“以旧换新”补贴活动,助力市民购新车。2024年10月22日10时至2025年1月10日24时,消费者可申请泉州市电动自行车以旧换新补贴。全市首批有25家电动自行车车行参与“以旧换新”活动。 根据相关政策,产品销售价格在2000元以下的给予300元补贴,产品销售价格在2000元(含)以上的给予500元补贴,在上述基础上对交回老旧锂离子蓄电池电动自行车并换购铅酸蓄电池电动自行车的消费者额外再给予100元补贴,销售价格以商品的销售发票价格为准,每人可享受1次补贴。 11月1日起 依法查处相关违法行为 近日,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发布了提醒函,提醒全市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要及时熟悉“新国标”要求,规范线下经营行为,确保合规经营;提醒电动自行车生产、销售单位在2024年11月1日之前全面清理库存中未执行“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产品。对于不符合“新国标”的产品,应停止生产、销售;各销售单位在进货时,必须严格查验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产品是否已执行“新国标”,并索取产品合格证明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及相关规定,自2024年11月1日起,泉州市市场监管局将依法查处生产、销售未执行“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及锂离子蓄电池、充电器产品的违法行为。(东南早报融媒体记者 傅恒 庄丽祥 文/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