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6日,泉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七次主任会议。 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张毅恭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副主任黄阳春主持会议。副主任樊美清、高向荣、李文生,秘书长朱亮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有关人事任免事项;讨论市人大法制委关于提请审议《泉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修正案(草案)》的议案,《泉州市华侨历史遗存保护条例(草案二审稿)》,《泉州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修正案(草案)》的审查报告;讨论我市202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执行情况的审议意见稿,关于检查家庭教育促进“一法一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和审议意见稿,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情况、我市渔港经济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和审议意见稿;讨论关于对市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开展满意度测评的实施方案,开展2023年度企业国有资产(不含金融企业)管理情况、《“泉州:宋元中国的世界海洋商贸中心”世界遗产保护管理条例》实施情况的专题调研方案;书面报告市人大常委会调研组关于我市财政科技支出、科技特派员利益共同体落实工作的调研情况。 会议指出,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要立足人大职能定位,深化立法领域改革,不断深化地方人大工作实践创新,在推动全面深化改革中强化人大担当、彰显人大作为。(泉州晚报融媒体记者颜雅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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