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南网7月10日讯(本网记者 谢玉妹 林杰 实习生 黄思煜)“十年前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2017年判决生效至今,被告方还有20多万赔偿款没有支付,希望得到帮助。”近日,东南网《直通屏山》收到南安网友林先生留言,反映一起发生在10年前的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南安法院判决生效5年了,还有20多万赔偿款未能执行到位。【留言详情】 “事情发生这么久了,很无奈又无能为力,不知道要怎么办。”日前,来自南安的林先生向记者讲述了十年前他家人遭遇的车祸事件。 时间回到2012年3月25日,当晚8时许,林先生的父亲驾驶着二轮摩托车,载着林先生的母亲从南安溪美街道宣化村往市区方向行驶。在一下坡路段,一辆大中型拖拉机因故障正停在半路上维修。暗夜中,摩托车因避让不及撞上拖拉机,导致车上两人重伤送医,其中,林先生的父亲抢救无效身亡,林先生的母亲则受伤住院月余。 事发后,南安市人民法院判定林先生父亲的死亡赔偿金及母亲的各项经济损失共计63万多元,事故双方应各自承担50%的责任。拖拉机的责任方包含驾驶员刘某喜,拖拉机所有者黄某从、赵某,以及车辆所投保的保险公司。其中,刘某喜属被雇佣者,其赔偿金由雇佣方黄某从、赵某负责支付,保险公司则依法支付12万元保险金额。目前,保险公司已赔付12万元,但车主仅支付2万元,剩余赔偿款拒不支付。 2019年,林先生到南安市人民法院申请对拖拉机车主黄某从、赵某进行强制执行,两名车主也因此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即便如此,多年来,案件仍无进展。“两个车主,有一个在外省,另一个有被拘留过一次,但还有23万多赔偿款还是未能执行到位。”林先生说。 近日,记者从南安市人民法院相关工作人员处了解到,林先生所说的案件执行,因被执行人名下无可供执行财产,法院于2020年1月16日裁定终止本次执行程序,“终本”后,法院对黄某从、赵某采取的限制高消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等强制措施仍然有效。 为此,7月6日下午,林先生再次来到南安市人民法院申请恢复执行:对两名失信被执行人实行财产清查。 “父亲是一名乡村教师,生前是我们家的经济支柱和精神支柱,本来还有一年就要退休了,每月可以领取5000元左右的退休金。”林先生告诉记者,车祸发生后的10年来,爷爷奶奶已相继去世,本想依靠退休金养老的母亲,如今独自一人在老家务农。事故对他们一家人打击巨大,但令人无奈的是,剩余赔偿款仍遥遥无期。 在听取了林先生的诉求后,南安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工作人员立即查询了两名失信被执行人的财产信息,发现并无可执行的现金、房产、车辆等个人财产。“我们会在法院合议庭合议后,评估是否有必要对被执行人再次进行现场财产查控。”该工作人员表示,如果林先生家庭生活存在困难的话,可先向法院申请司法援助金,此举并不会影响案件执行。同时,南安法院也将继续跟进该起案件。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福建炜杰律师事务所的许峤杉律师。许峤杉说,执行“终本”后,只是暂时终结案件的执行,并没有免除被执行人的执行义务,若有新的财产线索,可以恢复执行。林先生作为申请执行人,可以积极提供被执行人财产线索,包括其名下的公积金、保险、理财产品等财产,人民法院会对其提供的线索重新调查核实,如果发现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应当继续执行。 “申请执行人假如有掌握相应的财产线索,也可以考虑向公安机关举报被执行人可能存在的拒绝执行生效裁判文书的犯罪行为。”许峤杉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