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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条“硬核”措施支持企业战“疫”

2020-02-18 08:22:42陈云青 郭雅莹来源:泉州晚报责任编辑:陈培源我来说两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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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出台

(记者陈云青 郭雅莹)今日,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支持企业和项目复工复产的若干措施》(以下简称《文件》)。《文件》内容包含了20条措施,为企业提供个性化指导。

技术帮扶指导促成企业早日生产

一实施专项指导服务。成立疫情防控物资生产应急审批服务指导小组,摸底拟建防护服、医用口罩等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的相关资源及生产条件,提供个性化指导;对拟申请的产品注册和生产许可项目配合省药监局对企业进行技术指导;协调相关部门帮助企业解决生产资源方面问题,促成企业早日生产。

二是调整药械经营许可审查程序。疫情防控期间《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的换证、变更,涉及现场检查的暂不组织现场检查,发证机关(或受委托机关)对其申报的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后予以受理,先行发放许可证,并于疫情解除后2个月内组织现场检查。

三是加强疫情防控应急医疗器械的质量监管。对涉械单位进行不间断巡查监管,及时跟踪防控用医疗器械物资市场储备采购供应情况,为复工复产做好医疗器械质量保障。

四是强化技术帮扶指导。及时传达告知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工作要求和激励政策,指导企业在复工复产前开展食品生产安全自查自纠,及时消除潜在风险隐患。

五是引导食品行业自律。鼓励引导各类食品行业协会发挥行业管理作用,引导企业诚信自律,进一步营造良好宣传舆论氛围。

六是到期食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视同有效。食品从业人员所持有的健康证明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期届满的,各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履行行政监管时,暂时视同有效。

市属检验机构检验费按70%收取

七是提供全面质量技术支持。对具备相应条件有意向转产非医用防护口罩的企业,主动靠前服务,开展定向帮扶,促进尽快投产。对非医用防护口罩的生产企业,开展技术标准和检验检测指导。

八是做好检验认证服务。市属检验机构对复工企业送检产品实行“立即检、马上检”,产品检验费按收费标准的70%收取;特别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实行“一事一议”。

九是做好计量检定服务。对疫情防控相关的本市仪器设备提供免费计量检定服务。

十是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对疫情防控期间尚未开工使用或不具备检验条件的特种设备,可申请延期检验。在确保电梯安全运行的前提下,电梯维保单位可以结合电梯使用情况和安全状况,与使用单位协商一致,适当调整或延长现场维保周期。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受疫情影响无法在到期前申请复审换证的,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1个月内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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