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纳税人之所想 急纳税人之所急 前不久,石狮市税务局在进行多缴税金处理工作时发现王某凯多缴4万余元、王某连多缴2万余元,两位纳税人皆为同一家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人。纳税人经过第三方税审后,前往市税务局纳税大厅想按照实际汇算数据更正申报进行退税时,系统论证结果为由于不同征收方式产生的数据链接失效。这使系统显示“已预缴税额”与“实际预缴税额”不一致,无法按照实际情况进行退税。为提升纳税服务质量、深切回应纳税人关切需求,石狮市税务局想纳税人之所想,急纳税人之所急,主动查找政策依据后决定由纳税人再次发起退税流程。最终,该企业合伙人合计收到了实际应退税额5万余元。 这是我市广大纳税人享受新个税红利的缩影。2019年1月1日起,新个税法全面实施。如今,新个税法实施已“周岁”,纳税人获得感如何?某企业财务人员黄某对比了工资,“每月应发工资扣除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后,原应缴纳694.30元个人所得税,这个月只缴纳264.65元个人所得税,差额429.65元,这等于国家给我加了工资。” 记者日前在走访中也了解到,逐层延伸兑现个税改革红利的背后是一些实打实的硬举措。“一年来,我们通过纳税人学堂举办了数期‘个人所得税改革’业务培训,并加强日常跟踪监督减免税异常数据,定期开展重点核实等,确保个人所得税改革落实到位”,石狮市税务局有关负责人介绍,作为全国新增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试点扩围单位之一,石狮市税务局深入开展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通过面对面操作培训、电话沟通辅导、纾解疑虑一对一核验、走访入户现场辅导等,辅导10户扣缴义务人(企业及单位)和70名涉及疑点纳税人的专项附加扣除信息核验,使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平稳落地。 根据新个税法规定,2020年3月1日至6月30日,我国居民将迎来首次个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清缴。可以说,此次汇算清缴是新个人所得税税制全面落地的“最后一公里”,将对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取得的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等四项所得,实行“查漏补缺、汇总收支、按年算账、多退少补”,精准落实各项税前扣除和优惠政策,更好保障纳税人权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