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低消费”被叫停 泉州市区个别店家“打擦边球”
餐饮“最低消费”被叫停 市区个别店家“打擦边球” 提醒:市民遇违规可拨打12358、12312投诉 核心提示 商务部与发改委联合发布的《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简称“办法”)从1日起正式施行,明确对“最低消费”说不,违者最高可罚3万元。近日,记者走访我市部分中高端餐饮店发现,大部分店未设“最低消费”,但少数店家仍在打“擦边球”。市物价局和市经贸委提醒市民,若发现商家违规行为,请拨打12358、12312投诉。 □记者 吴志明/文 黄晖/制图 新规 “最低消费”被禁 市民纷纷点赞 不少市民都遭遇过“最低消费”,绝大多数人对于商家的这种行为颇有微词。“这种消费模式就是强制消费。”市民林先生说。 对于此次新规,多数市民表示赞成,认为餐饮业存在的“霸王条款”将有望得到遏制。市民马先生说:“为了凑够‘最低消费’额度,经常要多点几道菜,最后会剩不少,造成不必要的浪费。没有了‘最低消费’的限制,吃多少点多少,可以不用再为‘消费’而‘浪费’了。”经常在外就餐的王先生也表示,“有了明确的规定后,以后再遇到‘最低消费’的情况,也可以据理力争。” 调查 多数遵守新规 个别玩“花样” 那么,中心市区各餐饮店执行情况如何呢?连日来,记者采取实地走访或电话调查的方式,以聚餐需要定个能容纳10人至12人的包厢为由,对二十几家餐饮店进行了暗访,发现绝大部分餐饮店包间未设“最低消费门槛”,但“花样”不少。 位于田安路的食为记、刺桐南路的黄岐避风塘表示,包间不需要“最低消费”,点多少算多少。位于东海镇的潮福城大酒楼、位于田安路后坂的榕树下海鲜馆、钻石大酒店、湖美大酒店和位于美食街的好食在美食城也都表示不设“最低消费”,且可以自带酒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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