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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起石狮轻微交通事故自行撤离 2小时内需定损

qz.fjsen.com 2014-03-25 09:36  华健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石狮轻微交通事故5月起自行撤离

东南网3月25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华健 通讯员 余清营 王森森 张娟/制图)5月1日起,石狮境内凡发生轻微交通事故,造成人员轻微伤(医疗费1000元以内),且各方车辆损失低于3万元的交通事故,双方车主可自行撤离,事故后2小时内去“快处中心”定损,并按相关程序认定责任和理赔。

具体如何操作,请看石狮交管大队昨日发布的《石狮市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自行撤离现场处理办法》(试行)。

A.自行撤离现场条件:

1.仅造成人员轻微伤(医疗费1000元以内);

2.能自行驾驶车辆移动的;

3.各方车辆已投保我省“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商业险;

4.各方车辆损失均无明显超过3万元的交通事故。

B.自行撤离现场后处理程序:

1.迅速拍照(体现事故车辆在现场前后左右、损坏的位置和各方车号,并相互留下联系方式)收集事故现场证据;

2.立即撤离,将车辆移至“快处中心”;

3.在“快处中心”向保险公司报案,寻求保险理赔;

4.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异议的,可以自行协商损害赔偿,达成赔偿协议并签字确认;

5.各方当事人约定时间(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共同前往“快处中心”办理定损、理赔事宜;

6.各方当事人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有异议的或者虽然对事故事实及成因无异议,但协商未达成赔偿协议的,各方当事人应约定时间(事故发生后2小时内),前往“快处中心”(地址:石狮市濠江路与宝岛路交叉路口濠江国际对面),由驻“快处中心”民警办理。

C.5种情况不宜自行撤离: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报警,不宜自行撤离现场处理。

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含参加外省市保险);

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

3.驾驶人饮酒的;

4.驾驶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

D.事故后2小时内进行车辆定损

撤离现场后2小时内,当事人应到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确定车辆损失,若2小时内未到达指定地点定损,由当事人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当事人到达交通事故快速处理中心(快处中心)后,如需交警部门提供协助的,可由交警部门驻点值班人员配合保险公司进行事故勘查、认定。

对应当自行撤离现场的事故,当事人向110报警,交警部门将按照事故处理规定,对当事人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和记分。

若现场车主拒不撤离,要求出警,快处中心将派警到现场处理。

□新闻延伸

实行新规晋江、厦门收效良好

石狮交管大队一负责人介绍,厦门市自2003年开始成立快处中心,日均处理简易交通事故100多起;晋江市去年成立快处中心,目前日均处理简易交通事故30多起。该两地快处中心解决了因轻微交通事故,造成的交通拥挤堵塞问题,市民反响很好。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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