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轻微事故快速处理 责任无法认定拍照完也应撤离

qz.fjsen.com 2012-11-08 09:58   来源:泉州晚报    我来说两句

本报讯 (记者 李凯龙 通讯员 邱文峰 苏天才)在昨日市区发生的交通事故中,90%以上为轻微事故。大多数发生轻微事故的车主主动撤离现场,另有一些车主在110指挥中心接处警人员、保险接警人员的协调下,拍完照后先行撤离现场。不过,仍有部分发生轻微事故责任无法认定的车主苦守在现场等待民警来处理。

昨日17时39分,在市区丰泽街兴业银行门口,两辆小车发生刮碰。双方无法明确认定责任,就都在现场等待保险人员和民警,后在相关人员的引导下才撤离。18时08分,在市区金洲街土地旱闸路段,车牌号闽C1P1××和车牌号闽DG16××的两辆车发生碰刮,也是由于责任不明确,双方僵持在现场等待责任认定。18时17分,在少林路,车牌号闽CY17××与车牌号闽C909××的车辆发生碰刮。一方说对方超车导致事故发生,另一方表示对方突然变道造成碰刮,由于双方对事故责任各执一词,都不肯离开现场,民警到达后才将其引导至路边进行调解。

民警介绍,在无法认定事故责任时,车主应对车辆受损部位进行拍照,先行撤离现场,再交由民警进行责任认定。市民可了解下轻微事故的责任认定原则,发生交通事故时,一方无过错,另一方有下列行为之一将负全部责任:后车未与前车保持必要安全距离的;借道通行、变更车道时,未让所借道路内的车辆优先通行的;跨越道路中心实线或逆向行驶的;在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违反信号灯控制通行的;开关车门时妨碍其他车辆通行的;未察明车后情况、未确认安全倒车的;在禁止掉头或者禁止左转弯标志、标线的地点掉头的;转弯车未让直行车的;进出道路,未让在道路内正常行驶的车辆优先通行的或由单方交通违法行为引发的其他事故。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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