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评师收到退款将差评改为好评后,卖家对该差评师的评价(截图)
东南网12月12日讯(海峡都市报闽南版记者 涂传之 文/图)惠安的洪女士开了家淘宝店,前日,她发现自己遭遇了“恶意差评师”。这些人盯上卖家心中“好评比山重”的心理,通过故意给差评,威胁敲诈、诈骗卖家。而被同一差评师所骗的全国各地卖家还有不少,大家组成一个聊天群,探讨如何维权。
遭遇
莫名收差评
买家收退款不退货
洪女士的网店刚开没多久,销售儿童书桌等小家具。近日,一名淘宝ID为“可爱小蚊子55”的买家,对店内商品给了差评,还配以长达800字、“像作文一样”的差评留言,内容提及快递不负责、商品存在缺陷等。双方沟通无效,洪女士最终答应退款。
在对方已收到退款,自己等待其退货时,前晚,一名陌生淘宝卖家联系洪女士,“是不是有个‘可爱小蚊子55’来店里买东西,那人是搞恶意差评的骗子,你收不到退货的”。随后,洪女士再联系“可爱小蚊子55”,手机已无人接听。
在一个名为“先差评后退款不退货”的阿里旺旺(淘宝网交易所用聊天工具)群中,有21人,他们都是曾被“可爱小蚊子55”所骗的卖家。各卖家“人肉”出,其在安徽宿州,每次网购使用同一手机号码,但有2个距离相近的收货地址、2个收货姓名。其网购收货后,先以各种理由给出差评,随后与卖家沟通时,以“明天出差,没空纠缠”为由,暗示卖家退款。在收到退款后,将差评改为好评,但不退货。
昨日下午,记者试图联系这名“可爱小蚊子55”,但其手机无人接听。
现象
恶意差评防不胜防
卖家维权难
据受骗卖家总结,恶意差评师一般不会对自己所在地的卖家下手,通常挑选防骗经验少的中小卖家下手,购买一些低价值商品;在收到货物后,给出差评,之后在沟通中找尽理由说商品不好,既不拍照证明,也不用可被淘宝官方认定为仲裁证据的阿里旺旺留下聊天记录,而是在QQ、电话中,明说或暗示卖家“花钱消差评”。
由于恶意差评师渐成行业,相关事件不断见诸报端,淘宝网于去年设立了“恶意评价”投诉渠道。
但据洪女士等受骗卖家称,通过该渠道投诉反馈很慢,且因恶意差评防不胜防,卖家取证存在困难。另外,“对于中小卖家,一个差评带来的影响远不是几百元能消除的”,所以卖家往往还是会“花钱消差评”。
记者昨日欲通过公开渠道与淘宝网取得联系,但淘宝网“退款维权”和“投诉、评价、举报”2个客服通道皆为“暂未开放状态”。
维权
至杭州集中报案
有利警方立案调查
泉州警方有关专业人士表示,对于此类事件的维权,受害者在寻求淘宝网自身仲裁之外,虽然可报警,但该行为能否认定为犯罪并无把握。如果在受害者所在地、差评师所在地报警,单起案件案值小及在取证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可能达不到刑事案件立案标准。
不过,参照去年12月,由淘宝网向所在地杭州警方报案后,国内首起“恶意差评师”案件告破的先例,该人士认为,广大受骗的中小卖家,也可向杭州警方报案,方便警方与淘宝网之间配合取证。
另一方面,该人士还作出解释,洪女士等淘宝卖家的遭遇,与12人因犯敲诈勒索罪获刑的国内“恶意差评师”第一案略有不同,“前者证据固定良好,充分证明对方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故意骗取商家退款而不退货的行为,与以差评为由,向卖家索要钱财不同,可能涉嫌诈骗,而非敲诈勒索”。
□相关链接
“网络碰瓷”第一案
12人因敲诈勒索获刑
据人民日报报道,去年12月杭州警方通报,接淘宝网报警破获了国内首起“恶意差评师”案。警方通过与淘宝网配合调查,分析恶意差评师网购记录,锁定犯罪嫌疑人身份及所在地,最终抓获多人。
今年7月3日,杭州市上城区人民法院对此案宣判,认定堪称“网络碰瓷”的国内首起“恶意差评师”案中12人构成敲诈勒索罪,主犯杨某被判有期徒刑2年,并处罚金5000元,其他从犯分别被判处一年二个月至一年十个月有期徒刑或缓刑,并处罚金。
“网络碰瓷”是指在网络购物活动中,买家给予卖家信用评价环节,不是根据卖家提供商品和服务的实际情况,而是恶意地给予“差评”,使卖家信用受损,并以将“差评”修改为“好评”为条件向卖家索要钱财的行为。因这种行为与道路交通中“碰瓷”有相似之处,所以被形象地称为“网络碰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