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元货物被烧物流赔偿2000元 双方谈不拢欲闹上法庭
本报讯 (记者 廖培煌 实习生 魏泽红)委托物流公司运送一批货物到成都,未曾想,货车半路出事故燃烧,货物被烧掉。物流公司不愿意赔偿损失。近日,泉州开发区的彭先生致电本社24小时热线96339反映此事。
彭先生是泉州开发区德泰路泉州友达液压有限公司负责人。他介绍,5月9日,公司将5件总货值12954元的货物配件交付给福建盛辉物流有限公司泉州公司托运,综合运费150元。然而到了5月20日,四川成都的客户反映货物仍未送到。彭先生赶紧联系物流公司,被告知货车在半路上出车祸着火,整车货物都被烧掉了。此后,他与该公司多次协商,但对方表示根据托运条款约定,这些货物不属于保价货物,只需赔付1500元。后来,该物流公司汇报至总公司后,又表示愿意酌情赔2000元。
前日下午,记者来到位于泉州开发区崇宏街的该物流公司,办公室钟先生证实说,这批货物在交通事故中被烧毁,他们公司的权限只能赔付每件300元。“我们上报到总公司,决定赔偿2000元。”
“货物交给物流公司,是因为他们的责任才导致被烧毁。”彭先生认为物流公司应该负全责,赔偿货款全额。为此,他向工商部门投诉,工商部门称这是合同纠纷,建议到法院起诉。目前,彭先生已准备好相关资料,委托律师向法院递交诉状。
记者了解到,委托快递公司、物流公司托运货物,不时有货物丢失、损坏的情况发生,但大多数快递公司、物流公司均会根据“条款”只赔付部分款项或者运费的数倍。这是否合理呢?
福建温陵律师事务所主任肖志云律师认为,物流公司与客户形成了运输合同。物流公司收取了运费,就有义务将客户的财物及时安全地送达目的地交给收货人。在运输途中出现损坏、丢失,不管有无保价,托运方都有权要求物流公司赔偿损失。在这起纠纷中,彭先生要证明托运货物的价值。如果双方无法就赔偿问题达成一致,托运方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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