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草率同居未婚生子 被抛弃后儿子又被抢走
陈某春展示她和儿子的照片
东南网-海峡导报4月24日讯(记者 宋军营 文/图)泉州安溪县城厢镇经岭村26岁女子,没领结婚证,就与邻村男子生了一个男孩。两年前,母子被抛弃住在娘家。日前,男孩的爷爷带着十余人将孩子抢走,并藏匿起来,令她伤心欲绝。
草率同居 生子后分了手
陈某春是泉州安溪县城厢镇经岭村人,2008年下半年经媒人介绍,认识了附近南英村的男子孙某源。他们同在一个水暖器材厂打工,不久就同居了。2009年12月,她生下了一个男孩。这时,孙某源家长没有来提亲,只是让她住在孙家坐月子。
陈某春的父亲介绍,女儿生了孩子后,2011年2月,跟孙某源去广州生活,两人开始感情不和,6月孙某源在广州将女儿和外孙一起赶出出租房。女儿只好带着孩子回到安溪娘家。此后孙某源与另外一个女子未婚同居,并生了一个女儿,再也没有管过娘俩的生活费用。
光天化日 来女方家抢人
陈某春说,自从孙某源和另外一个女子同居生了女儿后,孙某源的父亲,也就是孩子的爷爷,找她要把孩子带走,她没同意。“今年3月31日上午11点多,我正在上班,孩子的爷爷带着十来个光头年轻人来到我家,把孩子抢走,我父母拼命护着孩子,也被他们打伤”。
陈某春说,他们报警后,民警找到孙某源父亲的家,但门是锁的,不知道他们带着孩子藏到哪里去了。警方支招 到法院起诉男方安溪城厢镇派出所的詹所长昨日证实了陈某春儿子被抢走一事。他说,现在已经受理此案,但目前找不到孙某源一家带孩子藏身的地点,也没有可靠的线索。同时他建议,陈某春到法院起诉孩子的父亲,主张抚养权归自己,并追讨孩子的抚养费。
泉州致一律师所苏律师认为,父亲也有抚养的权利,若孩子的父亲来抢孩子还情有可原,父母都在,抚养权轮不到爷爷、奶奶,爷爷带人来抢孩子,涉嫌违法犯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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