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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安一“老赖”躲在湖南6年 一张合影暴露行踪

qz.fjsen.com 2012-07-19 10:15  涂传之 来源: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7月19日讯(记者 涂传之 通讯员 邱金海)林某胜欠惠安人黄先生约30万元欠款,6年之久不还。黄先生请求惠安法院强制执行,林某胜却举家搬迁到湖南,隐匿行踪,还借用其弟身份投资办厂,买房买车。

昨日记者获悉,为此案,惠安法院和台商区公安分局跨省执行。而有趣的是,警方在湖南当地找到一张合影,并最终找到“老赖”林某胜的行踪。

据了解,黄先生是台商区东园镇人,数年前与福州长乐人林某胜合伙经营一机砖厂,后于2005年被征。

两人对善后款项出现分歧,后对簿公堂。2006年,泉州中院对纠纷案作出终审判决,判处林某胜需偿还黄先生欠款约30万元。但林某胜之后欠款不还,还一直无法联系上。

2007年,黄先生向惠安法院申请强制执行,但林某胜已转移财产、举家搬迁。今年2月,惠安法院和台商区公安联动寻找林某胜下落。

经过侦查发现,林某胜定居在湖南永州市。3月,联合执行人员赶往永州,在当地法院和警方配合下,在林某胜可能躲藏的一处机砖厂搜得林某胜与他人合影照片一张。警方根据这一条线索,在附近展开密集搜索,最终找到居住在工厂附近的林某胜妻儿。

据林某胜的儿子交代,林某胜为躲债举家搬到湖南后,以其弟林某清名义印制名片,还投资办厂,还购置了别克小车一辆。

执行人员当场收缴林某胜家中现金2.45万元,扣划银行存款4.6万元,并将其全部冻结,和划拨裁定书一起寄送给林某胜、林某清。之后,林某清代其兄林某胜到惠安法院与黄先生协调未果,林某清于4月10日提出异议申请被驳回。5月31日。法官主持达成和解协议,林某胜同意支付黄先生欠款本息及案件受理费30多万元。

责任编辑:陈小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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