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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法院开展"统一执行日"活动 拘留三名"老赖"

qz.fjsen.com 2012-04-12 06:47 余霞 来源: 东南网 我来说两句

东南网-石狮日报4月12日讯(记者 余霞 通讯员 黄绍颖) 又有三名“老赖”被执行拘留。昨日,石狮法院开展“统一执行日”活动,直击事先摸排的主要涉及被执行人有财产而拒不履行及欠薪、人身损害赔偿等涉及弱势群体的民生案件和刑事追缴案件等24个重点执行案件。当天一共查获4名被执行人,其中执行拘留3人;查封房产5处;促成当事人达成和解3件,结案3件,结案标的金额113.7705万元。

被查获后立即还钱

方某申请执行许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执行标的为648205元。该案自立案执行以来,被执行人许某有履行能力,但至今只偿还了30万元,并多次躲避法院执行人员及申请人,一直不现身。虽然法院执行人员此前对其车辆、房产、银行存款等有关财产进行了专门调查,但未发现其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在此次执行活动中,石狮法院执行人员根据申请人方某提供的线索,再次前往石狮镇中路许某的住处执行,找到了被执行人许某。在被带回法院后,许某立即偿还了20万元,之后与申请人方某达成和解协议,承诺在本月底之前还清剩余的14万余元债务。

违法所得不退

一房产被查封

石狮法院刑二庭移送执行的追缴李某受贿罪一案违法所得一案,执行标的为162000元,执行地点在石狮市湖滨街道曾坑社区。据了解,该案自立案执行以来,石狮法院始终将该案作为重点案件,拟定执行方案,讲究执行程序,并对其车辆、房产、银行存款等有关财产进行了专门调查,并查封了李某名下的有关房产。

当天的执行活动,主要是对李某所有的址在石狮市湖滨街道曾坑社区永安路的房产进行现场查封。在现场,由于无人应门,执行人员通过采取张贴封条、执行裁定书和查封清单的方式进行留置送达。

对于下一步措施,立案庭有关负责人介绍:“若被执行人李某仍不履行退赃义务,法院将依法拍卖该房产,以房产拍卖款抵付其违法所得。”

责任编辑:陈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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