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坚持发展实体经济 合力打造民企经济乐园
●设立中小微企业服务专柜
一方面要支持地方金融机构扩张,实现驻泉银行业金融机构新设网点15个,推动金融机构设立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专营机构或专柜;另一方面要加大金融机构引进力度,引进外资银行在泉州设立营业性机构,也推动村镇银行的设立,全年力争成立1-2家。
金融产品创新方面,支持金融机构发行专项用于小微企业贷款的金融债;支持企业利用企业债券、中期票据、中小企业集合票据等债务融资工具,全市企业通过债券融资力争突破50亿。鼓励银行承兑汇票、信用证、信托等表外融资业务的发展,要实现增长20%以上。
●推动融资对接
银监分局继续开展“扶持中小微企业专项行动”,每季组织开展一场政银企融资对接会,争取在全年内举办40场活动,有效推动银企资金对接。
筛选梳理行业目标客户,按月向银行业机构推荐100家以上需授信企业融资需求推介名单,建立企业数据库,推动银企对接常态化建设。并建立小微企业贷款监测和考核机制,持续提升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
●健全多层次服务网络
建立健全多层次、广覆盖的金融服务组织网络,提升实体经济金融服务功能。重点推动首都银行泉州分行开业,实现外资银行在泉州设立营业性机构零的突破;积极推动已在闽设立分行的银行业机构来泉州设立分支机构,科学谋划泉州市村镇银行发展规划,推动大中型银行在泉州发起设立1—2家村镇银行。积极、稳妥推进发展小额贷款公司,积极推进符合条件的小额贷款公司改制为村镇银行。
支持银行业机构向下延伸。着重引导银行业机构向金融服务较薄弱的县市、中小企业集中的地区、台商投资区等重点开发区域延伸服务网点。
鼓励银行业机构走出去。支持泉州银行设立跨区域分行;支持符合条件的农商行设立异地支行,提升法人机构综合实力和服务能力。
●推动贷款收费规范
督促银行业机构深入开展专项治理活动,推动建立科学合理、公开透明的收费制度,纠正贷款附加不合理条件和收费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切实降低小微企业成本;督促银行业机构加强银担合作,推动信用担保体系的建设。
持续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机构和典当行等三类融资服务机构健康规范发展,规范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推进融资性担保行业环境建设。
●减少收费降低融资成本
金融业根据经济主体的风险状况确定合适的贷款利率浮动水平,减少各类不合理的收费,降低企业融资成本。
●降低汇兑成本
针对泉州外向型经济活跃的特点,要求金融机构要引导外商投资企业、尤其是境外上市企业利用人民币fdi(直接投资),降低企业在实体投资中的汇兑成本以及“货币错配”风险。
各金融机构发展海外代付、保理,福费廷等传统贸易融资产品的基础上,积极创新各种跨境人民币贸易融资产品;大力开展对境外直接投资、对外承包工程等各类境外投资和合作项目的人民币贷款业务,满足企业“走出去”过程中对本币贷款的需求,方便企业境外投资、承揽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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