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购买国标校车补助 公办校最低50%民办校30%
东南网-海峡都市报闽南版3月29日讯(记者 张清清 通讯员 陈文经)晋江所有公办、民办教学单位(含中学、职校、小学、幼儿园、特殊教育学校),凡购置国标专用校车的,均可获得购买经费及运营费用的补助。2010年以来已购置国标专用校车的学校,补助会补发。前日,晋江正式出台《晋江市学校购买符合国家标准专用校车经费补助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该补助方案将试行3年。
国标校车购买补助
今年财政预算500万
今年晋江市财政预算拨款500万元,用于购置50辆国标专用校车的经费补助。目前,晋江市已有29辆国标专用校车投入运行,数量居泉州地区首位。
《方案》规定,公办性质的学校(含没有经过转包、转租的集体办幼儿园)购买国标专用校车,市财政按购买价的40%给予补助,但最高不超过12万元;民办学校购买国标专用校车,市财政补助20%,最高不超过6万元。
另外,购买国标专用车的学校,无论公办还是民办,所在辖区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都应给予不低于购车价10%的补助。
运营费用补助
与校车安全挂钩
对于运营费用补助,公办学校(含没有经过转包、转租的集体办幼儿园)里的国标专用校车,50个座位以下的,每年补助运营费用2万元;50个座位及以上的,每年补助3万元。民办学校,每年运营费用补助标准是公办校补助标准的一半。
晋江市教育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校车运营费补助,将根据上一年度学校购买国标专用校车的情况,每年年底进行汇总审核后,再拨付下一年度补助费用。“享受市、镇(街)财政补助的学校,对学生是否乘坐校车,学校应坚持自愿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同时,根据实际运营成本,校方要尽量降低乘坐校车的收费。”
为加强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的专项治理,受补助的学校,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校车驾驶员,并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安装视频GPS。《方案》还规定,各类学校购买国标专用校车,必须只用于在晋江市范围内接送本校学生上下学,幼儿园专用校车原则上只能在本辖区范围,或者不超过半径5公里的范围内按预定路线运营;部分接受外来工人员子女较多的幼儿园,服务半径可适当扩展到8公里。
一旦学校违反上述相关规定,政府将给予停发运营补助等相关处罚。
相关报道>>>
晋江教育局提醒 购国标校车前需报批
东南网-晋江经济报3月29日讯(记者 陈海勇)《晋江市学校购买符合国家技术标准专用校车经费补助方案》出炉后备受关注。昨日,晋江市教育局提醒,教育系统各单位要购买国标专用校车必须预先报送当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教育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才能购买。
国标专用校车购买价经费补助需要走哪些程序呢?工作人员介绍,学校凭教育主管部门同意购买的报告、校车登记/撤销申请表、办学许可证或办学批文(公办学校无须提供,集体幼儿园需提供注册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注册登记凭证、行驶证、镇(街)证明(只有集体幼儿园需提供没有经过转包、转租经营的证明材料)等材料,经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同意后向晋江市教育局提出申请,填写《晋江市学校购买国标专用校车经费补助申请表》,由晋江市教育局进行初审;公安交管、财政等部门对购买校车是否符合补助条件进行审核,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公示后由晋江市财政部门批准拨付补助资金。
运营费用补助则由晋江市教育局根据上一年度学校购买国标专用校车情况,于每年年底进行汇总审核后,报市财政部门批准拨付下一年度运营费用补助经费。
《补助方案》要求各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加强管理,严格把关,坚决杜绝弄虚作假行为。对国标专用校车补助专项经费,任何机构和部门都不得以任何理由做假、截留或挪作他用。市教育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审计局等部门,不定期到基层核查。如在检查中发现作假、截留或挪用补贴款等行为,将依纪依法严肃处理,追究当事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行政责任,并给予行政处分。
- 2012-03-01泉州拟更换320辆国标校车 学校可提出购车申请
- 2012-03-01督查校车安全 石狮今年须更换23部国标校车
- 2012-02-29晋江公办校买国标校车最高补助20万 学生交200
- 2012-02-29企业出资政府扶持运营 泉州8部国标校车获牌照
- 2012-02-28泉州开发区8部专用校车面临停运续 今起可上牌
- 2012-02-17无“法”上牌 泉州开发区8部专用校车面临停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