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网行动:网上追逃专项督察 更是带逃犯回家
□记者手记
带逃犯回家
今年5月26日起,“清网行动”在全国如火如荼地展开,官方说法是“网上追逃专项督察”,更感性的说法,则是“带逃犯回家”。昨日,在泉港公安分局召开的通报“清网行动”工作情况的新闻发布会上,笔者更加深刻地体会到了这点。
9月14日,公安部通缉5年的B级逃犯施某海从四川成都回到泉港南埔投案自首。此前,南埔派出所所长郭荣坤规劝他:“你今年才28岁,如果自首就能减刑,狱中如果表现良好刑期还能再减,出狱时年纪不大,还能重新做人。”他说,那天,他们去施某海家中接他来投案,施某海的母亲还一直握着他的手说谢谢。
9月15日,背负一死一伤命案的刘某海从海南回到泉港投案自首。他说,逃亡15年,不仅担惊受怕,看到警车、警察就跑,见到生人也要回避,还备受思乡和孤独的双重煎熬。
43岁的泉港山腰人庄某春,因盗窃被通缉,16年来辗转西南各省做苦工为生。逃亡期间,胸腹时时隐隐作痛,但不敢就医,导致病情恶化,最终确诊为肝硬化晚期。9月15日,在家属的规劝下,他回到泉港向山腰派出所投案自首。次日,被取保候审,住院治疗。
泉港刑侦大队大队长苏碧义说,许多逃犯都有这样的共同点:他们出逃的足迹遍布各地,在一处务工都不敢长期停留,因为怕被警方监控,他们不用手机,要给家中带消息,甚至要托老乡口头传话。
逃亡是为了什么?为的是躲过一时的惩罚,可随之而来的身心煎熬,又何尝不是自己加诸于身的惩戒呢?一起受苦的,还有终日担惊受怕的亲人们。所以,还是回家吧,放过自己和亲人一马,勇敢地面对曾经的错误,或许还有机会让自己重新来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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