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新闻|莆田政务|莆田舆情|本网原创|福建日报看莆田|莆田视频|健康生活|妈祖之光|天下莆商|美丽莆田
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本网原创 > 正文

莆田一醉酒男子打砸出租车 天九湾车场员工被打成“病危”

2015-04-13 18:21  陈思华 王龙风 来源:东南网  责任编辑:陈艳艳   我来说两句
分享到:

受伤住院的陈某树(伤者家属供图)

东南网莆田4月13日讯(实习记者 陈思华 本网记者 王龙风)4月13日,莆田市民陈先生拨打东南网新闻热线:0594-2535366反映,称其父亲在莆田天九湾车场上班期间,发现有人打砸出租车,结果被打成“病危”,车场方面却认为这不是工伤,只给予人道主义帮助,而不愿意赔偿。天九湾车场负责人回复称,陈先生父亲只是看场的,保证东西不被偷才是他的工作职责,插手别人的事不是他该做的工作,所以这不能算工伤。

据陈先生介绍,其父亲陈某树今年已经62岁,退休后在天九湾车场继续“上班”。陈先生称,4月2日凌晨3点左右,他父亲在上班期间被一名醉酒男子打伤,被送往莆田市第一医院抢救,因病情较重,不得不转到福州省立医院救治。陈先生提供的福建省立医院病危通知书里,医生诊断陈某树急性颅脑损伤,创伤性蛛网膜下腔出血,多发脑挫裂伤以及急性胸部损伤、气血胸等多种症状,随时有生命危险。

事发后,打人者郑某攀被警方控制。警方查明,4月2日3时许,郑某攀醉酒后在莆田市荔城区镇海街道天九湾广场红绿灯附近,肆意打砸出租车、行人,造成闽BT6030出租车挡风玻璃损坏、路人陈某树受伤。当天,郑某攀被莆田市公安局镇海派出所处以行政拘留十五日的行政处罚。

陈先生称,事发后,天九湾车场方面给了3.5万元的医药费,“但他们说这是以人道主义帮助的名义给的,而不是赔偿金,之后又说可以再给1.5万元,但必须让我们签一份协议,意思是拿完这笔,之后的事跟车场方面再没有任何关系。” 陈先生称,这一点他无法接受,他父亲是在上班期间被人打伤的,所以这应该算工伤,车场方面应负起相应责任。

“事发地点确实发生在车场内,但他不是在本职岗位上出的事,当时可能去门口看其他人打架而被打,具体只能等公安局判定结果。”天九湾车场负责人叶先生同时补充说,“他只是来负责看场的,看车辆不被人偷就算完成工作了,但他却插手别人的事,所以这不能算工伤。”叶先生如此称。

那么陈某树当时为何会被打呢?陈先生表示,因为父亲伤势较重,无法告知,所以至今他还不知道事发时是什么情况。

东南网记者随后致电闽BT6030出租车所属的莆田市福众出租汽车有限公司,试图找到当时驾驶该出租车的司机,了解事发时的情况。但是该公司工作人员却告知,他们公司至今都不知道该出租车有被人砸过的情况,询问了该车车主,车主竟也表示不知情。该工作人员同时称,车子当时可能已经暂停运营,停靠在天九湾车场内,所以无人知情。

目前,该起案件警方正在进一步侦办当中。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关于东南网 - 广告服务 - 联系我们 - 本网·律师严正声明 - 友情链接 - 网上订报 - 给我留言 - 投稿邮箱 - 版权所有 - 人才招聘
Copyright 2008-2010 fjnet Corporation, All Rights Reserved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东南网授权法律顾问 北京市中银律师事务所福州分所 许水清 律师 电话:13809520738
本站职业道德监督电话:0594-2535366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电话:010-88650507(白天),010-68022771(夜间)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