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所在的位置:东南网 > 莆田新闻 > 正文 |
东南网5月20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蔡学伟 通讯员 詹望月)记者昨日从莆田市公安局获悉,该局决定集中一个月时间,开展莆田中心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重点对摩托车及三轮摩托车(含超标电动车、拼改装三轮车等)等存在的违法停车、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安装遮阳(雨)伞、超员、逆向行驶、闯红灯、不按道行驶等违法行为进行整治。 据了解,近年来,莆田的机动车及交通道路发展迅速。据统计,当前全市汽车保有量已达16万多辆,摩托车、电动车保有量达64万多辆,其中在中心城区的汽车约6万多辆,摩托车、电动车约20多万辆,对中心城区路面管理形成较大的压力。 面对上述问题,莆田市公安局连续多年把中心城区交通秩序管理工作作为重点工作来抓。2013年以来,该局相继部署开展了打击酒驾醉驾、涉牌涉证、超载超员、摩托车、电动车、渣土车、非法拼装车等13个专项整治,虽然各项专项行动都取得较好的成效,但中心城区仍然存在乱停车、闯红灯、逆向行驶、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问题。 为确保中心城区交通秩 序集中整治工作有序进行,莆田市公安局专门研究制定了实施方案。本次中心城区交通秩序集中整治从5月15日始至今年底。每天7:30—12:30和14:00—18:30为重点整治时段,将对荔城大道全段、梅园路全段、文献路全段、莆阳路全段、东园路从市政府至八二一大街、延寿路从荔园小区至天妃路、胜利路从广电中心至壶兰路口、学园路从汇通路口至东圳路连接线、八二一大街从天九湾至九五医院、东圳路从八二一大街至市公安局等重点路段进行集中整治。 其中,5月26日至6月25日为集中整治阶段。集中整治阶段采取“高峰定岗、平峰巡查”和“定人员、定时段、定路段、定责任”的勤务运行机制。重点路口、路段民警责任包干制,路口高峰定岗民警由派出所和分局机关抽调民警承担,路段平峰巡查由派出所民警承担。 在整治期间,对行人不按道行走、翻越护栏等违法行为,一律进行批评教育和劝导;对电动车、自行车交通违法,当事人一律在现场接受1个小时教育,不作处罚;对机动车交通违法一律予以处罚;对拼改装三轮车一律予以扣留、解体;对无证驾驶机动车的人员一律予以行政拘留。 |
相关阅读:
打印 | 收藏 | 发给好友 【字号 大 中 小】 |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 许可证号:1310572 《中国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
主办:福建日报报业集团 未经许可不得建立镜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