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停车收费员也有“生产任务”不达标的要扣工资

pt.fjsen.com 2014-04-02 15:55  陈晋 马俊杰 来源:东南网    

东南网4月2日讯(海峡都市报记者 陈晋 马俊杰)莆田梅园路停车位收费入不敷出,负责管理该路段的莆田市好安居物业公司要求收费员每天上缴100至200元不等的费用,若没有达到要求,从每月工资中扣除。公司负责停车收费管理的工作人员任国琰称,由于梅园路不少司机停车时间长,但只缴纳一次停车费,造成公司经营困难,才要求收费员上缴定额费用。

收费员压力很大

昨日上午,记者在梅园路看到,沿线的收费员正在看管停靠在停车泊位上的车辆。据悉,该路段收费标准为5元/次,当日最高收费为25元,收费时间为上午7:30至晚上9:30,其余时段免费。

靠近胜利北街路段,收费员李阿姨告诉记者,他们现在收费压力很大,每天要上缴一定的收费款,如果达不到标准,则会从工资中扣除,“每个人上缴的数量不同,要根据收费员所看管的车位数来定”。

律师称并未违规

物业公司工作人员任先生告诉记者,梅园路很多收费员经常收不到钱,造成公司经营困难。“有的司机停了两三天,但就交了5元,按照规定,这种停法至少要交25元。”任先生说,在梅园东路,沿街的电动车商经常将电动车停放在泊位上,影响收费员管理。由于收不到钱,梅园东路每月的亏损在6000元左右,加上其他收费点,每月公司都得倒贴几万元。

一些收费员认为,沿线停车位不是每天都能停满,万一哪天没车辆停靠,收费员难道要自己掏腰包补差额?律海律师事务所副主任律师李志海告诉记者,梅园路停车收费属于承包制,且该路段停车收费标准是经过物价部门审批,企业在管理该路段时,要求收费员上缴一定数额的收费款,并没有违规。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