莆田市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东南网莆田11月28日讯(本网记者 陈淑霞 通讯员 黄朝理)11月26日,莆田市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实施办法、市委实施意见的典型问题。 该次被通报的8起典型问题是: 莆田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支队长林德松违规公款宴请问题。市纪委给予林德松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宴请费用。 莆田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站副站长林仁焰接受监管对象宴请问题。市住建局给予林仁焰效能告诫。 莆田仙游县民政局副主任科员林国文违规参加娱乐活动问题。仙游县纪委给予林国文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莆田仙游县城建监察大队市容中队东片区负责人张志勇公车私用问题。仙游县公务员局给予张志勇行政警告处分;仙游县建设局责令县城建监察大队作出深刻检查。 莆田市田家炳中学(莆田十九中)校长陈国粦等人公款聚餐问题。荔城区纪委给予陈国粦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责令参加人员承担聚餐费用。 莆田市城厢区财贸幼儿园园长安秀梅违规公款宴请、送礼等问题。城厢区纪委责令其承担宴请及送礼所产生的费用,并将其涉嫌违法的问题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莆田市涵江区涵西街道楼下社区党支部书记占旭明违规公款宴请问题。涵江区纪委给予占旭明党内警告处分,责令其承担宴请费用。 莆田市秀屿区下屿中学教务处主任林玉洪违规操办“升学宴”问题。秀屿区纪委给予林玉洪党内警告处分,收缴其违规收取的教职工送予的5300元礼金;秀屿区教育局责令下屿中学校长陈庆忠作出书面检查,并在全区教育系统进行通报。 通报要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吸取教训、警钟长鸣,结合贯彻落实中央最近颁布的《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和即将开展的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整治突出问题,加强制度建设,坚决纠正“四风”,保证工作实效。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执行,作出表率。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经常性监督检查,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典型案件予以通报和曝光,发挥震慑作用。对纠正“四风”态度不坚决、措施不得力、有问题不查处、该处理不处理的,要进行严肃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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