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的决定
各县区委(工委)、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3〕11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发展海洋经济的若干意见》(闽委发〔2012〕8号)精神,充分发挥我市海洋资源优势,加快推进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打造省级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促进我市海洋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现作出如下决定: 一、加快推进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的重大意义 (一)是实施海洋经济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加快推进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对集约节约利用海洋资源,保护滨海生态环境,促进海洋渔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海洋资源优势向产业优势、经济优势转化以及培育海洋经济新增长极等方面具有重要的支撑和推动作用。 (二)是统筹陆岛联动发展的重要载体。以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为载体,构建“风行海西,鲍打天下”海洋经济产业集群,打造省级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有利于统筹陆岛联动发展,加快传统海洋产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现代服务业,推动海洋经济全面发展;有利于进一步扩大莆田对外开放水平,加快创新海岛开发和海域利用新模式,推动区域海洋生态文明建设。 二、明确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的总体布局与目标 (三)战略任务。加快推进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统筹推进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产业协调发展,打造国家现代生态渔业产业发展示范区,对接福建海峡蓝色经济试验区,构筑海峡西岸海洋产业交流合作基地,建立福建海岛合作开发先行先试区,建设富有浓郁海洋文化特色的滨海小城镇,全力推动省级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 (四)总体布局。按照“两核一带”的总体布局,推进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打造省级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着力打造两大海洋产业核心区。建设海洋生态渔业发展核心区,以南日岛及平海湾海域为载体,依托风电产业,重点发展海洋养殖,探索海上风电场与海洋牧场建设相结合的开发模式,建设全省乃至全国规模最大的海洋牧场生态养殖基地;着力打造海洋文化创意核心区,依托湄洲岛妈祖文化,整合南日岛生态岛屿群,创新海岛开发模式,发展海岛旅游及文化创意产业,积极引进台湾文化创意资源,加快妈祖文化的推广和传播。着力构建海洋经济发展带。以埭头半岛为中心,依托兴化湾、平海湾,实施陆岛联动开发,拓展海洋牧场建设空间,打造形成全新的沿海海洋经济发展带,作为连接南日群岛、湄洲岛与大陆的纽带。依托南日岛水道和兴化湾的全面开发,在埭头半岛建设现代物流园区,重点发展以海洋渔业物流为主的专业物流产业;依托平海湾优越的生态环境条件,大力推进海洋健康产业园建设,重点发展海洋保健品研发制造、高端医疗咨询服务、疗养旅游、海上健康运动等产业。 (五)发展目标。按照“一年全面启动,三年拉开框架,五年实现跨越”的发展目标要求:到2014年,海洋牧场建设工作全面启动,完成海洋牧场建设规划和试验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发挥规划引领作用,南日群岛及埭头半岛沿海公路、码头基础设施等支撑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为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打下坚实基础;到2016年,海洋牧场建设初具规模,以海洋牧场为基础的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建设步伐加快,试验区“一区多园”的开发格局初步形成,建设面积达300平方公里;现代海洋渔业、海洋新兴产业和海洋服务业加快发展,海岛开发稳步推进,海洋经济总产值达300亿元;到2018年,建成1000平方公里现代海洋牧场,形成“北有獐子岛,南有南日岛”的海洋牧场建设示范基地,试验区成为莆田、福建对外开放合作的全新载体和海洋经济新增长极,海洋经济总产值达1000亿元。 三、突出发展重点产业 (六)大力发展现代海洋渔业。着力提升海洋牧场生态养殖功能,根据南日岛浅海海区的底质、地形和气候水文条件,海洋牧场建设主要划分为风电基座保护区、潮间带滩涂贝藻增养殖区、浅海增殖型人工鱼礁区、筏式养殖区和海珍品底播区、大型离岸网箱养殖区和10万亩种质资源保护区等多个功能区,集约节约利用海洋自然资源和生物资源,大力发展海洋生态健康养殖业。积极创新海洋渔业养殖模式,在南日岛海洋牧场推广海珍品筏式养殖、多营养层次立体综合养殖、“陆海接力”养殖等养殖模式, (下转B4版)(上接A1版)加快建设增殖型、资源修复型浅海牧场,进一步推动莆田渔业创新化、规范化和规模化发展。改造提升传统海洋渔业,做大做强优势品牌,推进鲍鱼、花蛤、海带等主导品种规模化、品牌化养殖,大力构建绿色产业链条,提高渔业资源产出率。建立海陆互补的新型生态渔业示范基地,加快形成集海水立体养殖、物流加工、科技研发于一体海洋渔业新业态。加快专业化、标准化远洋渔船建造步伐,组建远洋捕捞船队,大力发展现代远洋渔业。 (七)着力发展海洋新兴产业。以海洋药物、海洋保健品、功能食品、疗养旅游、康体养生为重点,建设布局合理、竞争力较强的研发生产基地和产业园区,逐步打造完整的海洋健康养生产业链条。依托当前国家对新能源示范应用的支持力度,加快发展南日岛周边及埭头半岛沿海地区海上风能资源开发,有序开发潮汐能、海洋藻类生物质能,适度发展太阳能光伏应用,提高区域新能源示范利用水平。积极探索发展海水综合利用产业,加大与国内外高新技术企业、科研院校的合作,在南日岛创建海水淡化及循环开发利用示范区,组织实施海水淡化和海水直接利用、综合利用产业化示范工程。加快发展邮轮游艇研发制造,推进邮轮游艇产业与相关配套服务业的融合发展。 (八)加快发展海洋服务业。积极创新海岛开发模式,充分利用南日周边海岛及人文资源,努力打造集红色教育、渔业体验、休闲会议、海洋运动、岛上田园、生态观光、休闲垂钓、度假居住等为一体的特色休闲旅游区。充分利用独特的区位优势和良好的港湾资源,发展高端海上旅游业,打造南日岛全国垂钓基地和渔家游船游艇特色休闲旅游业。深入整合湄洲岛、妈祖城、南日岛、平海湾等滨海旅游资源,打造旅游产业链条,创建富有妈祖文化特色的“海峡旅游”品牌。积极拓展海洋文化创意产品,形成以妈祖文化为特色的海洋文化创意产业集群。以海洋渔业专业物流为核心,加快建设现代海洋渔业冷链物流集散地,加大与台湾地区合作,积极建设海峡两岸水产品交易中心,打造两岸水产品冷链物流网。充分挖掘岛陆自然资源优势和文化内涵,利用山、海、岛、滩等生态资源的空间组合,加快规划和建设一批民俗、文化、渔业等特色风情小城镇,成为区域休闲旅游、商贸会展、教育培训的重要载体。 四、创新综合管理体制 (九)创新体制机制。探索建立海洋经济综合开发管理体制,设立莆田市南日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管委会,加大统筹协调组织海洋牧场开发建设力度,打造省级、国家级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积极争取国家优惠政策,提高对外开放水平。建立海域海岛储备和流转交易平台,以莆田市作为全省海域收储试点市为契机,加快筹建海域海岛储备中心和海洋产权交易中心,发挥海域海岛统一储备和海洋资源流转增值功能,更好地服务海洋牧场建设。 (十)完善运营模式。按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设立海洋开发投资、渔港开发建设、海洋投资担保、滨海旅游等公司的基础上组建南日集团,完善南日岛海洋牧场经营管理体制机制。按照“政府推进、行业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运作机制,探索“政府+科研+信贷+公司+基地+农户”的“六合一”模式,通过经济联合体或者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形式,推进海洋牧场集约化经营。 (十一)深化区域合作。充分利用海峡西岸经济区发展契机,加大与台湾地区的海洋经济合作,共建闽台渔业创业产业园。加强与平潭综合试验区的协调互动发展,在开放合作、信息共享、体制机制创新等方面加强合作,共同开创沿海海岛经济新模式。加强与海峡西岸其他省市以及国内其他沿海地区的合作,在产业承接、园区共建、科技研发等方面加强沟通和交流。 五、强化建设保障措施 (十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莆田市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制定和实施海洋牧场及试验区建设发展的规划和政策,加强海洋牧场建设工作重大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配备专职人员,协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事项和建设推进的日常工作。相关县区政府(管委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切实加强领导,细化工作方案,强化组织实施,确保目标任务、项目建设、政策措施的落实。 (十三)强化规划引领。海洋牧场建设涉及海、岛、陆统筹规划,要与海域、岸线、土地、城镇等规划和相关政策衔接,高起点、高水平、高标准编制《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规划》、《南日海洋经济综合开发试验区产业发展总体规划》和《南日岛总体规划》。要加大规划宣传力度,严格实施相关规划,充分发挥规划引领海洋牧场建设和产业发展的作用。 (十四)突出项目带动。大力实施项目带动战略,推进海洋牧场建设,促进海洋产业集聚发展。按照南日岛海洋牧场规划和产业布局,精心组织做好项目策划和招商引资工作。要在海岛开发利用模式、园区共建体制机制、利益分享机制等方面加快创新和先行先试。引进战略合作伙伴,加强与央企、外企、民企的“三维”项目对接,积极推动海洋总部经济建设,增强南日岛海洋牧场开发力度。 (十五)完善基础设施。完善南日岛、埭头半岛中心渔港等渔业港口物流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增强综合防灾减灾和应急管理能力。完善区域综合交通体系建设, 加强南日岛水道、兴化湾、平海湾航道建设,加快南日岛贯岛路、环岛路和埭头半岛沿海高等级公路建设,提升埭头半岛至莆田市区公路等级,强化南日岛轮渡和岛内公交设施,有效实现南日岛海洋牧场“陆岛联动”发展。实施南日岛海岛绿化提升工程,开展海岛生态修复,加强环境卫生整治,严控陆源污染物入海。 (十六)增强科技支撑。加强海洋人才队伍建设,建立海洋产业技术和管理人才专职、挂职、在岗培养新模式,积极引进海洋高端科技、管理人才,提高科技创新能力,增强产业发展后劲。出台促进企业技术创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申报海洋专项科技项目、现代渔业示范项目、标准化养殖等项目,促进海洋新技术新产品的示范推广。利用 “6·18”海交会、“9·8”投洽会等技术转化、交流平台,加大对企业技术创新成果推广转化的扶持力度。实施“渔业科技入户工程”,示范推广鲍藻套养、鲍参混养、南度北越、鲍贝底播等养殖技术模式,促进渔业增效渔民增收。 (十七)打造融资平台。积极构建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多元化融资平台,对海洋牧场海域海岛进行统一储备,出让开发,明晰产权,盘活海域海岛资源,拓展海域海岛使用权抵押贷款业务。设立南日岛海洋牧场发展产业风险基金,构建“政、银、企”合作融资平台,增强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融资能力。 (十八)加大政策扶持。产业政策方面,实施差别化产业政策,在项目核准、资源配置等方面给予积极支持。按照福建省节能减排总体要求和环境容量,合理确定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节能减排指标和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制定促进南日岛风电、太阳能发电等行业发展的上网电价。财税政策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省海洋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对南日岛海洋牧场建设的支持,落实对海洋新兴产业、海洋服务业和现代海洋渔业以及台资企业等的相关财税优惠政策,设立海洋牧场建设专项资金,在海洋牧场建设期,通过市财政一般预算每年安排1000万元,整合市级有关部门现有各类涉海专项资金4000万元共5000万元,重点用于扶持海洋牧场建设和现代渔业建设,同时加大资金监管力度。金融政策方面,积极争取国家、省、市级各金融机构对南日岛海洋牧场重点产业、重点项目给予信贷规模和政策倾斜;探索海洋中小企业发行私募债券,为中小型海洋企业提供信托贷款支持。资源利用政策方面,积极支持南日岛海洋牧场项目建设,在分解下达土地、海域、林地利用年度计划时给予倾斜,优先保障。 中共莆田市委 莆田市人民政府 2013年9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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