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第一社区|东南空间|新闻中心|社会|视频|福建|时评|台海|娱乐|体育|国内|国际|军事|美国|福州|厦门|莆田|泉州|漳州|龙岩|宁德|南平|三明
您所在的位置: 东南网 > 莆田频道 > 莆田新闻 > 正文

莆田小区物业“借用”700平米架空层 业主不接受

pt.fjsen.com 2013-08-19 09:29  周晓露 潘冰冰 来源:东南网    

住宅楼的架空层属公共空间,是业主漫步、休闲、运动的场合。然而在西天尾交战路一小区,6号楼的一层约有700平方米的架空层却被建成了封闭式的房间,作为物业办公及生活的场所。业主对此纷纷表示,这种做法严重侵害了全体业主的利益。

业主反映:何时向我们借用

近日,该小区的业主来电向本报新闻热线反映称,两年了,他们多次向物业提出异议,而且也向住建部门反映,的到的回复为“开发公司借用6号楼一层作为临时物业管理用房”。对此说法,业主表示不能接受:“借?向谁借?当时把架空层围起的时候我们就不同意。”

据介绍,该小区一期的房子于2010年交付使用,约有业主七八百户。而6号楼一层为架空层,面积约有700平方米。当初买房时,开发商说这里的架空层将是供业主休闲娱乐的场所。从两年前开始,开发商陆续对架空层进行围建,由于有业主反对,施工暂停了一段时间。但是后来,6号楼的架空层全被围了起来,并建成了封闭式的房间,作为物业的办公室及员工食堂、宿舍等。而即使业主们多次提出异议,物业还是一直在免费使用该场所。

接诉后,记者于8月16日下午2时许来到该小区采访。只见6号楼一层是一间间房子,一侧的外墙上挂着物业的牌子;另一侧的外墙旁砌有一排洗手(碗)池。“小区交付使用已经三年了,6号楼下没有我们休闲娱乐的场所影子,全部建成了房间。那边是物业的办公室,这另一旁的房间是物业员工的宿舍与食堂。”多名业主表示,在6号楼一层建物业用房的这一行为,没有考虑到广大业主的意愿。而且架空层属于业主共有,不能侵占。

记者目睹:小区二期楼房已建好

在采访中,记者看到为表示抗议,愤怒的业主把物业员工的宿舍及食堂的门锁上。为此,物业报了警。而在业主提供的一份今年三月份市住建局出具的反馈书上,记者看到其中有段文字内容大意为:关于6号楼一层使用问题:开发商开发的该小区项目,其物业管理用房因规划在二期,而二期目前还未竣工,故先借用6号楼一层作为临时物业管理用房。“今年三月份,从市住建局我们了解到,开发商规划的物业用房在小区的二期那边,现在二期的房子都建好了,可物业还在用我们的架空层,”业主黄女士说:“当初买房子时,我们看中的就是楼下有个宽大的架空层。他们说是借用,我们有权要求返还,但都遭到拒绝。”

在业主们的指引下,记者在小区二期区域转了一圈,发现其楼房已经建好,且有一些业主已经入住。对此,业主宋先生表示,所谓的“借用”,首先要征求业主意见,在他们同意后方可使用。然而本该属于小区全体业主所有的6号楼架空层,物业却“享用”了2年,侵犯了业主的合法权益,“别说我们催着不搬出来,就是什么时候要还给我们也没有给个期限。”

律师说法:架空层为公共设施

而得知记者的来意后,物业办公室里的几个工作人员面面相觑,没有答话。 随后,警方赶到现场。在了解情况后,警方对业主说道:“物业报警说有一批不明身份的人在小区里。”“我们是业主,怎么就成了不明身份的人?属于我们使用的架空层,‘美其名曰’的借用为什么三番五次催讨不还给我们?”对物业的说法,业主意见很大。而警方建议物业应与业主多多沟通,如就借用期限等问题进行说清,“作为物业,要与业主搞好关系,你们也可以让开发商出面与业主商讨有关问题。”

据了解,8月16日晚上,开发商派人与业主就相关问题进行协商,但双方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而被锁上的宿舍及食堂的门已经打开了。

就此事,记者采访了一律师。该律师认为,根据《物权法》的有关规定,作为整栋住宅楼的公共设施,架空层应属于小区全体业主共有,任何人不得擅自改做他用。同时,该律师指出,开发商与业主间关于共有建筑的纠纷时有发生,对此,广大业主应尽快成立业委会,积极维权,才能有效维护业主们的共同权益。(莆田晚报 周晓露 实习生 潘冰冰)

责任编辑:林静
相关新闻
频道点击排行

关于我们 | 广告服务 | 网站地图 | 网站公告 | 法律顾问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互联网出版许可证 新出网证(闽)字12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591-87095151 举报邮箱:jubao@fjsen.com 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0591-87275327
全国非法网络公关工商部门举报:010-88650507(白)010-68022771(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