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交通新闻网按:网约车监管在全世界都是一个新生事物,如何监管一直争议不断,世界各国也是有堵有疏,顺了姑心失嫂意,势必难以两全。“网约车办法”只能求最大公约数,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将进一步逼近这个值。经过各方努力,笔者相信“网约车办法”是多方共赢局面形成的一个新起点。 10月10日,广受社会期待的《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网约车办法”)终于面世了。按照交通运输部新闻发布会的介绍,起草过程历时9个多月,召开了30余次不同类型的座谈会、论证会及专题会议,多次征求了相关利益群体、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和国务院11个有关部门意见,既深入调查了中国当前实际情况,也总结借鉴了国内外经验教训,数易其稿,终得以成文。研读全文,笔者认为“鼓励创新、规范市场、保护乘客”是全文的核心思路,具体来说“网约车办法”有十大特点。 1、包容创新,“专车”获得了合法身份,成为全球第一个全国性的专车监管法规。“网约车办法”是政府顺应移动互联网时代的市场自发创新而出,“办法”实际为“专车”正了名,“专车”合法化就是最大的利好,也为市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法律保障。 2、统分结合,适应了城市交通地方性的特点。充分考虑了中国各地发展阶段、城市规模、交通状况等差异较大的现实,“网约车办法”既作为中央顶层设计确定了管理的基本原则,也体现了城市人民政府对于城市交通管理的主体责任, 给地方留有的充分自主权和政策空间,不搞“一刀切”,有助于各地因地制宜进行监管创新。 3、科学定位,“网约车办法”第一次以法规的形式对小汽车出租类客运服务定位进行了表述。网约车发展应以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为前提,各地应根据当地公共交通发展水平和交通、能源、环境等资源约束情况来决定网约车发展的基本思路。 4、分类监管,网约车与传统的巡游出租车都是小汽车出租客运服务,但网约车与巡租车的差异不仅是在招租方式上,更重要的是其解决了运输交易信息不对称带来的服务选择性问题,从而在相当程度改变了随机交易导致的市场机制失灵问题,因此“网约车办法”充分考虑了网约车的不同交易特征, 设置了与传统巡游出租车迥异的监管机制,给市场机制以更大的发挥空间,对巡租车和网约车进行分类监管。 5、差异发展,网约车发展必须考虑中国出租车存量庞大和矛盾突出的现实,不考虑这个实际就难以解决改革和稳定的关系。“网约车办法”确定了“差异发展、逐步融合”的原则,循序渐进,稳妥处理新老业态的利益关系。 6、明确责任,由于网约车“网络平台+个体司机”的特殊产业组织形态导致网约车很容易出现责任主体不清,“网约车办法”明确了网络平台经营者作为运输服务的承运人,承担运输服务风险的“兜底”责任,解决了网约车特殊组织形态下个体司机运输风险责任与承担能力不匹配的问题, 有利于保护乘客和司机的利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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