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台州7月24日电(谢盼盼 李洁)7月24日上午,浙江台州温岭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1.14”火灾责任人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剑锋、股东林真剑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一案。 今年37岁的林剑锋与34岁的林真剑是亲兄弟,两人共同经营位于温岭市城北街道杨家渭村的台州大东鞋业有限公司。因公司经营所需,两人擅自违章搭建了严重影响消防安全的铁棚作为生产场所,且未主动报请消防部门检查验收,企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责任不落实,违法违规从事生产经营,存有重大安全隐患。 1月14日14时40分,该公司制鞋车间的电气线路发生故障而引发了火灾。火势借助堆放在车间内的大量易燃物迅速从底楼车间东侧钢棚北半间蔓延到二、三楼车间,过火面积约1080平方米,共造成杨某等16人死亡,张某等多人受伤;厂房、大量设备及产品被烧毁,财产损失达362640元。 事故发生后,林剑锋、林真剑被警方刑拘,6月27日,两人因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被提起公诉。7月1日,温岭法院正式受理该案。 据公诉机关指控,两人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而引发火灾,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情节特别恶劣,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应当以重大责任事故罪追究刑事责任。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中,将择日宣判。(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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