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6日从浙江温岭市相关部门获悉,当地为医务人员订制了“遭受伤害责任保险”,最高赔付80万元。目前,该保险已实现对公立医疗机构的全覆盖,5000多名医务人员参保了这一新险种。 近年来,暴力伤医案屡有发生,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备受关注。去年10月25日,温岭市第一人民医院就发生一起患者刺杀医生案件,致医务人员1死2伤。 今年3月底开始,人保财险台州分公司在已有的“医疗责任保险”基础上,推出了专门针对医务人员个人的附加险“医务人员遭受伤害责任保险”,为其提供人身保障。截至目前,温岭实现了该附加险种在31所公立医疗机构(含乡镇卫生院)、5000多名医务人员中的全覆盖。 据人保财险台州分公司部门经理管廷阳介绍,该附加险由医疗机构团体投保,保费为每人每年50元至120元之间,赔付金额为2万元至80万元/人,保障对象包括各类医疗机构在职的医务人员。当医务人员因产生医疗纠纷而遭受患方的故意伤害时,保险公司负责赔偿死亡、伤残及医疗费用。 据介绍,该险种填补了当地医务人员故意伤害保障的市场空白,并有望在浙江其他县(市、区)推行。(记者王俊禄) |
相关阅读:
- [ 04-15]卫计委:引导医务人员尽量用价廉质优的药品
- [ 04-09]国家卫计委:医务人员工资待遇低是不争的事实
- [ 03-06]李斌:公立医院改革将加快研究制定医务人员薪酬制度
- [ 02-19]四川“走廊医生”所在医院部分医务人员罢工(图)
- [ 01-21]沪一医务人员感染H7N9 接诊病人初步排查未见异常
- [ 12-12]网传安吉三院医务人员待命接收伤员 官方证实目前暂无人员伤亡
- [ 12-09]我国近七成医务人员处于亚健康 影响患者满意度
- [ 10-29]温岭遇害医生遗体被送殡仪馆 医务人员哀悼
打印|收藏|发给好友【字号大中小】 |
心情版
相关评论
国新办发函[2001]232号 闽ICP备案号(
闽ICP备05022042号)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 编号:35120170001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 闽网文〔2019〕3630-217号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
信息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移动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证号:1310572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闽)字第085号
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 (署)网出证(闽)字第018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闽B2-20100029 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闽)-经营性-2015-0001
福建日报报业集团拥有东南网采编人员所创作作品之版权,未经报业集团书面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和传播
职业道德监督、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 0591-87095403(工作日9:00-12:00、15:00-18:00)举报邮箱: jubao@fjsen.com福建省新闻道德委举报电话: 0591-87275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