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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成盗窃销赃新渠道 网购谨防成“替贼销赃”

www.fjnet.cn 2013-08-03 15:02  杨玉华 周畅 来源:新华网 我来说两句

新华网合肥8月3日电(记者杨玉华 周畅)打开同城交易网站购买低价二手货已成为很多人的省钱购物方式,然而,记者从警方获悉,这种快速便捷的销售方式已成为盗窃案销赃的新渠道,网购需谨防成“替贼销赃”。

日前,合肥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系列盗窃案件,主要盗窃目标是网吧上网人群的手机、电脑,涉案价值近20万元。合肥市经开区公安局刑警大队副队长许为文在办案过程中发现,该起案件的销赃速度很快,经过审讯了解到,该团伙将盗窃所得的手机型号及价格发布在赶集网、58同城等同城网站上,并留下联系方式。

据警方介绍,类似此案这种网络销赃已经成为盗窃犯罪分子的销赃新途径,具有价格低、销赃快、买家易上当等特点。以Iphone4s为例,市价4000多元的网上报价仅为1000多元。这样的低廉价格让很多买家主动与盗贼联系,在盗贼指定的地点见面后进行现金交易,而买家往往在不知情的情况下协助了盗贼的销赃。

中国人民公安大学侦查学教授陈钢表示,网络销赃具有辐射面广、不确定性以及交易的便利性等特点。近年来,网上销赃成为销赃的新渠道。“这是一个新问题,在全国各地都普遍出现。”

许为文告诉记者,警方办案时,往往会根据犯罪嫌疑人的供述进行赃物追回,在能找到买家的情况下,会请买家协助调查,并追回赃物。但这影响买家正常的生活并造成经济损失。

警方提醒,网络购物时不能只看商品价格是否便宜,还要认真审核卖家身份,要求提供购买的发票、身份证明。当发现交易地点可疑、货物来路不明时应立即停止交易,并及时举报,以免陷入“协助销赃”的麻烦。

  • 责任编辑: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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