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车公司收取的保费是否足额购保险?
●租车公司怎么收取基本保费?
●“不计免赔”是否有宰客嫌疑?
上海的林先生(化名)最近比较烦,他在去年3月去海南三亚旅游的时候找神州租车租了一辆车,不幸发生了车祸。在后续事故的处理过程中,林先生发现,神州官网明确标明“第三者责任险”的保额最高为20万元。但是在庭审时,平安保险方面称,神州公司对涉诉车辆投的是商业险限额为5万元,交强险限额为12万元。林先生这才知道神州公司真正为其投保的商业险保额只有5万元。
这让林先生有点难以理解,租车时通过神州购买了一笔30元的保险费,神州是否全部专款用于为客户购买了保险呢?
对此,记者展开了调查。
记者经过连日采访了解到,林先生的遭遇并不是个例。如今,租车出行的方式越来越为消费者所接受,然而由于行业本身经验的不足以及行业标准的不完善,引发了不少的投诉和纠纷,如租车公司向客户收的保险费是否足额购买了保险,以及不少租车公司规定的车辆损失险的“不计免赔”额度是否合理等等。
有律师认为,从保护消费者知情权的角度出发,租车公司应在购买时就让消费者明白车辆保险的范围与保险费的具体构成。
案例:车不合格公司不担责?
今年1月,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为,林先生驾驶机件技术标准不合格的机动车行经人行横道时未减速慢行撞倒原告致其重伤,而原告横过道路时未从人行横道通过,所以由林先生承担事故的主要责任,为70%,原告承担次要责任,为30%。而车辆所存在的两项不合格问题与事故发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神州公司不用对事故承担责任。
扣除保险公司17万元的理赔款,其余的赔偿就全部由林先生个人承担,还需付30多万元的赔款。
林先生认为,自己作为用户在租车时通过神州公司单独购买了一笔30元的保险,以一年365天计算,神州公司一年的年化保费收入为10950元,根据神州公布的美国上市招股说明书,其2010年全国车辆平均租用率为61.2%,且不论三亚作为旅游热门地,车辆的租用率应该高于这个平均水平,即使按照这个平均水平计算,神州公司在事故车辆上的一年保费收入也有6701元。
于是,他提出质疑,这笔30元的保费神州是否全部专款用于为客户购买了保险?是否应该全部用于购买保险?以及神州给客户提供的是不合格的车辆,又该承担何种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