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气收购大战愈演愈烈,众多收购方看好的是天然气专营权,说到底是专营权之争。那么,中国燃气的专营权是如何获取的呢?近日,记者从原中国燃气高管手中获得《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账户汇出支付国内燃气项目好处费清单》(下称清单),由之可以管窥专营权获取的路径。
公司回应:中国燃气否认数亿好处费之说 称原高管被开除
清单上记载了该公司经由境外支付的十多个项目“好处费”,总金额达1.1亿元港币,分别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Capital Sign Limited、China Gas Development Limited、 China Gas Holdings Limited三家公司账户中支付。
据悉,此清单来源于2011年1月中国燃气董事局领导在原董事总经理刘明辉、执行总经理黄勇被深圳市警方批捕后,中国燃气控股有限公司香港财务进行的内查。
除此之外,中国燃气经由大陆境内支付的“好处费”累计也达亿元人民币的数量级。
“中国燃气现已获取100多家城市燃气项目,‘好处费’现象非常泛滥。原董事总经理刘明辉就是这样通过大量的商业贿赂,击败一些比实力更雄厚的竞争对手,取得相关项目。”相关人士表示,“与此同时,借支付‘好处费’的名义敛财,或也是中国燃气高管暴富的一条路径。”
境外窟窿
清单详细记载了中国燃气在2005年6月至2010年7月间获取哈尔滨、张家界、柳州、重庆、沈阳苏家屯、汕尾、云浮等项目时支付的“好处费”明细,涉及中国燃气在湖南、广东、广西、重庆、黑龙江等省获得的城市燃气项目,总金额达11032.8万元(港币,本章节下同)。根据清单提供的具体燃气项目,从现有可查的资料中可找到种种端倪。
据透露,中国燃气为收购张家界私人燃气公司——三峡燃气有限公司(简称三峡公司)曾支付1421.8万的“好处费”。2010年5月,中国燃气方面通过收购湖南明程投资公司的股份,完成对三峡公司的收购。
该公司2009年11月份公司总资产为人民币3044.24万元,总负债为1051.08万元,净资产为1993.16万元。而中国燃气不但承担了所有债务,还以3000多万元人民币溢价收购。在支付收购款之外,另又通过海外机构在2010年1月18日支付700万元,7月27日支付721.8万元,共计支付张家界项目“好处费”1421.8万元,用于收购前的公关及收购后的奖励。
在2010年5月18日拿下大兴安岭地区的塔河、汉河、呼玛三个县级项目半个月后,2010年6月1日中国燃气向海外私人公司Man Hing公司支付206万元,“用于感谢有关人员”。Man Hing国际有限公司由李某掌控,李某是中国燃气佳木斯公司的股东。据介绍,中国燃气方面通过李某的关系,延续与佳木斯政要之间的关系,进而通达大兴安岭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