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燃气哈尔滨项目,在华润燃气、新奥燃气、北控集团以及香港中华煤气(旗下港华燃气等众多竞争者的竞争下,被中国燃气成功获取,其背后是中国燃气通过一家海外公司福恩控股有限公司和私人账户(HSBC 499-402428-838)三次支出“好处费”,在2006年4月18日支付800万元,以及在2006年10月11日支付49万元,中国燃气在2007年10月22日成功获取哈尔滨燃气48%的股份后,于2007年11月8日再次支付780万元,用于兑现奖励有关人员。最终哈尔滨项目中国燃气共计支付好处费1629万元。
知情人士称,福恩控股有限公司是中国燃气进行商业贿赂的“白手套”之一。在哈尔滨项目前,2006年1月8日,柳州中国燃气城市燃气发展有限公司挂牌成立,中国燃气就曾通过福恩控股有限公司支付“好处费”,累计支付972万元。
中国燃气2007年10月10日取得沈阳苏家屯区项目,注册资本为2000万元人民币,之后兑现承诺,在2007年12月1日支付了800万元港币“好处费”给“HSBC 640-015319-838”账户,用于感谢有关出力人士。苏家屯区是沈阳市十个市辖区之一,位于浑河南岸,总面积782平方公里,总人口仅43.5万。
汕尾市中国燃气公司,是中国燃气2008年5月成立的全资子公司,营业规模排在中国燃气所有子公司最后几名。为取得在该市的城市管道经营权,中国燃气也花了大额的“好处费”,通过海外公司伟高国际有限公司共支付给有关人士300万元,2007年7月24日支付150万元,2008年5月27日支付75万元,2008年6月24日支付75万元。
与之类似,同在广东境内的云浮中国燃气,于2008年4月成立之初就耗去150万元的“好处费”,2008年4月16日支付75万元,2008年5月27日支付75万元。“这些‘好处费’通过中国燃气香港总部支付到海外的伟高国际有限公司,再由这家公司出面公关。”知情人士称。
2008年3月28日,中国燃气公告成功收购液化石油气批发公司——中油华电项目83%的股份。这项收购背后耗去的“好处费”高达2400万元。中油华电成立于1996年12月,注册资金2.2亿元,主要股东持股比例为浙江华辰能源有限公司36.77%、中石油天然气管道局30%,以及温州电力投资公司12.5%,主要业务是从海外进口液化石油气到国内进行批发。被中国燃气收购时该公司净资产不到3亿元,负债高达20多亿元。后来的公开资料显示,中油华电在2008财年为中国燃气带来了1.533亿元的亏损,在2009财年和2010财年每年都为中国燃气带来上亿元的亏损。
中国燃气人士透露,除了公开的4.98亿元人民币收购成本,中国燃气连续四年为这项收购支付“好处费”。第一笔1200万元港币于2007年12月20日开始支付,随后在2008年7月30日支付420万元,2009年10月12日支付380万元,2010年3月22日支付400万元,共计通过华辰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400万元。
巨额的“好处费”问题是点燃中国燃气内部战火的导火索之一。在2011年3月3日的中国燃气董事会上,某前中国燃气董事局主席、副主席提出要求调查中油华电向华辰国际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支付2400万元“好处费”事宜,但遭遇董事会其他成员黄倩如、毛二万、朱伟伟、马金龙、冯卓志、赵玉华、庞英学以及代表韩国SK集团派驻的董事联合提议罢免,上述问题不了了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