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国银监会召开年中工作(电视电话)会议,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刘明康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总结通报上半年主要工作,安排部署下半年重点任务。
刘明康指出,上半年,在党中央、国务院的坚强领导下,银监会紧紧围绕“主题主线”,深入贯彻年初工作会和第二十二次委务会精神,审时度势、科学布局、攻坚克难,成效明显。
谋远而动,坚持严防系统性和区域性风险
一是做实融资平台贷款清理规范。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和地方政府理解支持,着力推进平台贷款的退出管理、合同补正、追加抵质押物、增提拨备和提高资本占用成本等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效。
二是做细房地产贷款风险分类防控,深化“名单式”管理。引导加强信贷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坚持积极科学支持与有效防控风险并重,并对房地产信托业务监管等做出专门部署。
三是做深贷款科学化管理,突出法人导向,落实“三个办法、一个指引”。将科学确定贷款合同期限和还款方式作为防控风险的重要举措,坚持中长期贷款一年两次还本、利随本清,并督促尽快补正已签的中长期贷款合同。
四是狠抓案件、集中度和影子银行等风险的管控。完善案防工作考评办法,加大现场督导力度,并部署财政账户等专项检查,使上半年案件防控总体保持了较好形势。督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坚守客户授信集中度“红线”,并要求超出标准范围的坚决压回。坚持成本对称,从机制和源头上打消“影子银行”业务监管套利动机并防范风险传递,及时推进信托公司融资类业务监管、银信合作业务转表等工作,严禁违规表外“合作”,严禁向理财产品提供变相担保和备用信用支持,并对信贷资产转让进一步加强监管。积极防范国别风险及境外风险的跨境传递。加强对融资性担保公司风险提示和规范整顿;加大对非法集资重点地区、重点行业和重大案件的协调督导力度,推动健全相关案件审理和考评制度。
常抓不懈,坚持服务实体经济科学发展
一是着力优化信贷结构。通过持续深入分析和通报宏观经济金融形势、参加淘汰落后产能检查等,引领银行业促进产业转型升级;通过开展绿色信贷政策后评估、完善统计制度和评价办法,引导银行业加强绿色信贷。坚决落实中央西藏、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推动健全西藏银行业金融体系,加大支持新疆边境贸易力度。
二是着力强化小企业金融服务。及早预见今年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困难和复杂局面,强调小企业贷款增速不得低于同期贷款平均增速,并于5月出台了十条措施,以提高银行业服务小企业的动力和能力。截至6月末,小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长25.9%,增幅高于人民币各项贷款9个百分点。
三是着力深化涉农金融服务。在年初即全面部署农村金融服务工作,指导做好支持水利改革发展、促进粮食生产等工作。组织四川、甘肃、青海银行业积极应对自然灾害,加强灾区金融服务。大力培育新型农村金融机构,截至6月末,全国已组建新型农村金融机构615家,其中369家设在中西部省份,占比60%。革新准入措施,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履行社会责任,推动年内再减少500个机构空白乡镇,继续与团中央合力推进“送金融知识下乡”活动,取得良好成效。
求实创新,坚持不断提高监管能力
一是健全优化监管基础设施。编制提高银行业监管有效性中长期规划,完善非现场监管规程,制定现场检查质量管理办法,建立并实施银行监管统计数据质量管理良好标准,完成银监会信息化建设5年规划,监管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加强。建立市场准入、非现场监管、现场检查和功能监管等四个联席会议机制,在确保专业性的同时强化横贯联动性。
二是丰富完善监管规制工具。全面推进“巴塞尔新资本协议Ⅱ和巴塞尔新资本协议Ⅲ”同步实施,制定和完善商业银行资本充足率管理、杠杆率管理、流动性风险监管、系统重要性银行监管等制度办法。积极强化行为监管,对信用卡、理财销售和代理保险等领域均提出了规范性要求。
三是巩固提升国际监管合作。积极参与国际金融监管改革,完善系统重要性金融机构监管框架、影子银行监管、宏观审慎监管、风险处置框架及巴塞尔新资本协议Ⅲ实施方案。
深自砥砺,坚持加强党建和内部管理
召开银监会系统庆祝建党九十周年表彰大会和主题晚会,组织召开“辉煌银行业”系列报告会;扎实推进创先争优活动,以中心组学习为龙头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认真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工作规划要求,深入开展巡视、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以及公务用车等两项专项治理;严格执行财经纪律,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不断提升,厉行节约工作成效明显。
刘明康要求,下半年着重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深入推进平台贷款风险防控。要紧盯新形势、新问题,从细从实贯彻好既定要求,化解既有风险、严控新增风险。对持有不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的债务和不做尽职调查、不符合“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行为坚决制止。对“新拆迁条例”带来的土地抵押落实难、工程建设成本增加和周期延长等问题,要积极通过财政预算或市场化的合法合规方式解决。完善原有平台续建项目的规范工作,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禁止用信贷资金支持不符合要求的新平台和新项目;对于到期的贷款本息,不得展期和贷新还旧。
二是紧抓房地产贷款风险。下半年,必须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一以贯之地执行关于土地储备贷款、开发商贷款和个人住房贷款的监管要求。继续与各地、各部门加强联动,严格落实房地产开发企业“名单式”管理。要求银行业金融机构一定以在建工程为抵押,并及时调整抵押物估值。加强对商业物业抵押贷款、个人消费等非住房类贷款的监测,杜绝各类信贷资金违规流入房地产市场。同时,继续对商业地产和二三线城市房地产风险保持关注和警觉。
继续加大保障性住房建设支持力度,支持设立省级、计划单列市政府保障性住房融资平台,督促银行业金融机构在符合要求的前提下,加大力度抓紧放贷,增强责任意识,全力支持完成今年的保障性住房建设任务。鼓励以银团贷款形式发放贷款,对于资本金足额到位、管理精细的,优先支持。对保障性住房项目与商业性房地产、限价商品房、经济适用房和一般性融资平台项目要进行严格区分。建立违约报告和通报制度,做实交叉违约信息共享机制。督促贷款行密切关注当地保障性住房建设的实施进展,对发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报告。坚持推动科学设定还款方式,项目建成之后一年两次还本、利随本清。贷款利率按央行利率政策执行,根据风险原则定价,不准收任何其他费用。
三是扎实推进贷款科学化管理。推动银行业金融机构在“三查”上从制度机制、审慎信贷文化建设和人力配备等方面切实做到位,从根本上解决管理不审慎的问题。对违反贷款“三查”规定,虚做“三个办法一个指引”的,必须进行处罚。必须要求银行对企业集团不折不扣地执行受托支付有关规定,不得委托财务公司进行受托支付。做好贷款合同科学补正,对中央明令禁止以及明文要求暂停并进行检查的项目,不得继续投入信贷资金;不得贷款和还款期限超长,延迟风险暴露,规避责任;中长期贷款合同不得采用固定利率。
四是全面防控其他重点风险。影子银行风险方面,规范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与创新,继续推动做好银信合作业务转表和信托异地展业监管,禁止商业银行绕过信托公司与第三方开展信托受益权转受让业务,严肃查处违规开展票据业务合作“绕规模”等问题。禁止银行通过相互购买理财产品或发行理财产品投资另一款理财产品变相调节监管指标,禁止通过向大众化客户发行标准化的理财产品募集资金发放所谓的“委托贷款”,禁止通过理财产品或其它任何方式变相高息揽储和违规揽储。要严格审核商业银行提交的理财产品报告,及时否决不符合“成本可算、风险可控、信息充分披露”原则的产品。
警惕“担保乱象”向融资性担保行业蔓延,对融资性担保公司从事非法吸存、非法集资和高利贷等违法违规问题,应联合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尽快整治。积极做好打击和处置非法集资有关工作。对近期网络借贷、民间借贷等领域凸显的风险,要建好防火墙。对小额贷款公司经营管理薄弱甚至失范问题,也要认真关注,防止风险蔓延。
集中度风险方面,要坚守“红线”,认真处理好铁路系统贷款和公路建设贷款问题,采取措施加强对公路债务相关金融风险的防控。推动有关方面严格按照公路建设负债来源进行分类管理,确保收费收入对应偿还现有银行债务。严防财政性补偿资金被挪用风险,并将其抵质押以替代收费权抵质押,对不足值部分追加其他担保。杜绝以贷还贷、以贷还息现象,保障贷款安全。
操作及案件风险方面,要密切关注并深入排查案件隐患,注重从法人入手强化内控制度和执行力建设,对瞒报案件等行为严肃问责。加大对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的监管力度,尤其是中小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和内控建设,加强对其异地分支机构的监管。另外,严格落实日均存贷款比例的监管考核要求,对信息科技风险、流动性风险、市场风险、国别风险、声誉风险等也要高度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