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明确规范党委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程序。研究决策前,要事先提出议题,预先告知,充分酝酿。党委成员要充分发表意见,使方案尽可能在会前得到完善,同时要防止使酝酿变成主官授意、统一口径的过程,更不能在大家毫无思想准备的情况下,临时提出重大动议。开会讨论时,每个委员都要发表明确意见,对重要主张或主要观点作出必要的说明和论证。经过反复讨论和论证,以“票决”或举手表决等方式,最后按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决定。
要明确规范辅助决策手段的程序。要明确规范专家参与决策的领域、时机、方式。特别是决定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重大事项,应事先征求专家意见,搞好可行性评估。重大问题应该实行多案决策,认真比较分析,求得决策的最高效益。
要明确规范党委决策贯彻落实的程序。按照分工负责的要求,明确规定每个党委成员所承担的具体责任。凡属已有明确规定和职权范围的事情,应由分管的同志独立负责地去处理。对于重要的决策事项,党委要对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过程管控,责任人在任务执行重要阶段和完成后要向党委作出报告,党委可根据实际情况修正原决策或提供及时的指导意见。
三、配套监督,防止变形走样
有效的监督是贯彻民主集中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也是落实民主集中制的有力保证。
一是全委会监督。按照党章规定,常委会要定期向全委会报告工作,接受全委会监督。但在实践中,党委全会往往开成了情况通报会、任务部署会,出现常委会作决策、全委会去贯彻的情况。要保证和扩大全委会的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改变全委会实际上不参与决策的状况。要建立健全操作性较强的制度措施保证全委会监督职能的发挥,特别是筹划年度工作、选拔任用干部、重大经费开支等重要决定,常委会要及时向全委会通报并听取意见,自觉接受监督。
二是班子内部监督。要形成内部监督得以顺利实施的机制。各级党委民主生活会是班子内部监督的有效形式,要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作用,督促班子成员拿起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克服就事论事、避重就轻、轻描淡写的倾向,敢于从政治信念、理想追求、党性原则等深层次上触及思想,真正使班子内部监督发挥应有的效力。
- 2009-12-15正确认识和全面把握民主集中制
- 2009-12-14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
- 2009-10-16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 发挥党委核心领导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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