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福建省送出“大礼包”
2023-02-13 17:27 来源: 责任编辑:李晨曦 我来说两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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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政府办公厅日前出台《福建省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若干措施的通知》,从10个方面推出44项措施,包括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完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可持续发展机制等,为大学生创新创业营造良好环境、创造有利条件,增强创新创业活力。 ★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300门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特色示范课程,每年遴选不少于2000项省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 ★推进创新创业平台建设。由政府投资开发的创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等创业载体应免费提供不少于30%的场地给创新创业大学生使用。“十四五”期间,重点建设2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学院,依托高校和企业建设50个左右省级创新创业教育实践基地。 ★促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成果转化。对大学生创业企业购买重大科技成果落地转化项目,择优按技术交易额30%予以补助,最高可获得300万元。 ★落实大学生创新创业财税扶持政策。高校毕业生在毕业年度内从事个体经营、符合条件的,在3年内按一定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适用3%征收率的应税销售收入,免征增值税。 ★加大大学生创新创业普惠金融支持力度。高校毕业生可申请上限30万元的创业担保贷款,并由各级财政按照规定给予贴息支持。对10万元以下贷款、获得市级以上荣誉称号以及经金融机构评估认定信用良好的大学生创业者免除反担保要求;对高校毕业生设立的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最高贷款额度为300万元;对符合条件个人创业担保贷款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创业人数适当提高贷款额度,最高不超过符合条件个人贷款总额度的10%;对获得创业担保贷款的按规定给予贴息,对还款积极、带动就业能力强、创业项目好的借款个人和小微企业,可继续提供累计不超过3次的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保障政策。落实大学生创业帮扶政策,毕业5年内高校毕业生首次创业并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符合条件的可享受一次性创业补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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