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近期备受关注的“以房养老”问题,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27日在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指出,可先从无子女和失独老人开始推行。他认为,这样既能解决这些老人的养老问题,又不触及中国人“将房屋传给子女”的传统观念。
近期,中国官方提出于2014年开展老年人住房反向抵押养老保险试点,“以房养老”的模式引发热议。
所谓“以房养老”是指老人将自己的产权房抵押或者出租,以取得一定数额养老金或者接受老年公寓服务的一种养老方式。在老人去世后,银行或保险公司收回住房使用权。
当中国社会走向老龄化遭遇养老金的巨大缺口之时,多元化的养老手段成为决策者关注的焦点。此前在北京、南京等地都以不同形式进行过“以房养老”试点,但进展并不顺利。
市场担忧,包括房屋产权最长70年、房屋价格波动、老人对养老机构不信任以及传统的“传房给子女”的观念等因素,都使“以房养老”模式在中国难以推广。
作为中国引进“以房养老”这个保险产品的最早建议者,孟晓苏表示,“有儿女可以靠儿女养老,有钱可以靠钱养老,有社保可以靠社保养老”,但社会应该给老人提供“以房养老”这种选择,以增加对老人的养老支付。
孟晓苏解释,“以房养老”不应该由政府强制推行,而是老人自发通过这种方式补充养老资金,“这并不意味着政府在基本养老方面可以不作为,只是为养老增加一种方式”。
他认为,儿女养老,仍将是中国未来养老的一个主渠道。但中国现在老龄人口约2亿,其中大约有10%老人没有子女,此外,也有不少老人的子女长期居住在国外或者在外地,使其成为空巢家庭,这些老人的生活难以得到保障。
孟晓苏认为,如果这些老人有住房,可以考虑使用反向抵押,不用卖掉住房就可以将这笔财富变现。“如果房屋继续增值,造成老人财富增加,还可以逐年变现,源源不断地供养老人的生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市场研究所所长任兴洲近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也表示,“以房养老”在中国不会成为养老的主渠道,养老问题全部指望住房养老是不客观的。“以房养老”还需要有很好的政策设计和法律保障。(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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